2018年01月31日,兴仁县公安局真武山派出所在北站卡点开展治安查缉工作时,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获各类烟花39件。
经查:2018年01月31日14时许,孙某某在兴义市商贸城一烟花爆竹专卖店内购买了6499元的烟花爆竹,后在商贸城附近找到货车司机赵某某,与赵某某商谈后以每件货3元的价格将孙某某购买的烟花爆竹运送到普安县青山镇孙某某家中。后在兴仁县城北街道办事处高速公路北站出口处,被民警查获。
目前,非法运输的各类烟花39件已被扣押,并对非法运输烟花的赵某及孙某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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