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的沟通,无论是怎样的场景,我们都要理解有关沟通的四个基础观念。分别是:
1,沟通中的权力结构,如果决定权在对方,这样的沟通叫说服。说服的本质是控制力的匮乏;如果决定权在他方,对话中你有预设的目标,但能否决定依赖于第三方的选择,这时的沟通叫辩论;如果决定权既不在对方,也外置于他方,而是由对话的双方共享,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一些策略与方法,使得善意得到释放、资源能够交换、协作能够达成,从而创造1加1大于2的价值,这种的沟通情景就叫谈判。如果在谈判中找一个超然中立的专家来协助谈判的过程,这种被专家协助的管理冲突的过程就叫调解或者冲突管理。
2,沟通中双方分岐的性质。沟通分岐可以粗略在分为两类:利益分岐与认同分岐。利益分岐是对有形价值承载物的争夺,利益分岐普遍存在。但利益分岐不是唯一的分岐,除了利益分岐外,还有另外一种分岐,叫认同分岐。即身份、价值观等的认同上的分岐。人们一旦进入到认同分岐,对话双方的情绪会被快速激活,进入一种特别的心理状态,一种“眩晕”的状态,这时,他们看不见别人,只看得见敌人。处理认同的分岐不依赖于讲道理,而依赖讲故事。
3,沟通中的目标设定。设定目标可以为沟通提供理性、清晰的指引,从而匡正我们的行为。在沟通中设立愿景性的目标、即一个开放性的目标,有助于我们达成沟通的共识。在解决问题的目标设定下,人们会表现出更多合作、理解与协同;而在博弈杀价的情景中,人们会表现出更多的对抗、坚决与冲突。
4,沟通的风格。不同的人在沟通中有不同的风格,即沟通中的人格,我们可分为五种:第一种是竞争型人格,他们对自己的利益特别在乎,但不太在乎和你的关系;第二种是退让型人格,这种人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成全与你的关系,这种是传说中的“老好人”;第三种人会觉得不要太有侵略性,在局势中完全把利益吃尽,压迫对方,也不能为了关系而完全牺牲自己,他们会在极端之间寻找某一平衡点,即为妥协性人格。还有第四种人,他们不在乎利益,也不在乎关系,他们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原则,有沟通中,这种人会表现中很强的边界感。第五种人,一方面能够捍卫自己的核心利益,另外一方面也有能力维持与对方的良好关系,尽量做到利益与关系的双丰收,这种人,称为合作型人格,他们不急于分割存量,而是邀请对方,通过合作思考来创造增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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