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群体的意见和信念的因素分为两类,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间接因素是指这样的一些因素,它能够使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再难以接受别的信念。直接因素是指使观念采取一定的形式并且使它能够产生一定结果的因素。
有些间接因素具有普遍性,它们是群体一切信念和意见的基础。这些因素就是种族、传统、时代、各种典章制度和教育。
一、种族
种族是最重要的因素。一个种族一旦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与禀性,作为遗传规律的结果,它便具有了这样的力量,它的信仰、制度和艺术,总之,它文明中的一切成分,仅仅是它的气质的外在表现。
勒庞认为,种族的力量具有这样的特点,文明中的一切要素,都不能原封不动地从一个民族转移到另一个民族。
种族决定了群体气质的特征。这一造成的后果是,不同国家的群体表现出相当不同的信念和行为,受到影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二、传统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它们是种族综合作用的产物,并且发挥着巨大的影响。
民族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一个有机体,因此就像其他有机体一样,它只能通过缓慢的遗传积累过程发生变化。
支配着人们的是传统,群体能够轻易地给传统造成的变化,仅仅是一些名称和外在形式而已。自从人类以来,他一直便有着两大关切,一是建立某种传统结构,二是当他有益的成果已变得破败不堪时,努力摧毁这种传统。没有传统,文明是不可能的;没有对这些传统的破坏,进步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于一个民族来说,理想的状态是保留过去的制度,只用不易察觉的方式一点一滴的改进它们。
三、时间
时间对群体形成意见的影响巨大。一些重大的要素,譬如种族,也取决于它,没有它便无法形成。它引起一切信仰的诞生,成长和死亡。它们获得力量靠的是时间,失去力量也是因为时间。
具体而言,群体的意见和信念是由时间装备起来的,或者说为他们准备了生长的土壤。在这里,勒庞十分赞同拉维斯先生说的,“没有哪种统治形式可以一夜之间建立起来。政治和社会组织是需要数百年才能打造出来的产物。封建制度在建立起它的典章之前,经历了数百年毫无秩序的混乱。绝对军权也是在存在了数百年后,才找到了统治的成规。这些等待的时期是极为动荡的。”
四、政治和社会制度
制度能够改正社会的弊端,国家的进步是改进制度与统治带来的结果,社会变革可以用各种命令来实现。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被一并改写。
制度和政府都是种族的产物,它们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而是由这个时代所创造。进一步说,一个民族并没有真正改变其各种制度的能力。必要性和时间承担着完善宪政的责任,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让这两个因素发挥作用。
深刻影响群体禀性的手段,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制度与一个民族的伟大和另一个民族的衰败都是不相干的。各民族是受着它们自己性格的支配,凡事与这种性格不合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
五、教育
在教育这个问题上,古斯塔夫勒庞有着与大众完全不同的主张。他赞同赫伯特斯宾塞在内的一些杰出哲学家所证明的,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他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而且有时——只要进行不良引导即可——害处远大于好处。
他认为现行的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教育这种制度在社会等级的最底层创造了一支无产阶级大军,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愤愤不平,随时都想起来造反。在最高层,他培养出一群轻浮的资产阶级,既多疑又轻信,对国家抱着迷信般的信任。
勒庞认为只有经验这位人民最好的老师,最终会揭示出我们的错误。只有它能够证明,必须废除我们那些可恶的教科书和可悲的考试,代之以勤劳的教育,它能够劝导我们的年轻人回到国家的建设中去。
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是经验,是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勒庞对现行教育制度是强烈批判的,认为它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与社会对立的制度。他并不是反对教育,只是反对现行的教育体制。他强调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不能以现在的人为的训练和填鸭式教学、过重的功课、延长实际的学徒期等方式来培养青年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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