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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童话的《小王子》

不是童话的《小王子》

作者: 嘎吱哥 | 来源:发表于2018-11-01 12:40 被阅读46次

    拥有的第一本《小王子》,是这个版本的。

    大概是初中的时候买的,年代久远,都忘记具体时间了。

    小时候对童话书有种痴迷的喜欢,但是《小王子》真的不是我的菜,故事好粗糙,莫名其妙缺少逻辑的矫情,如果说唯一让我觉得有点意思的地方,就是后面狐狸的出场和小王子最后的消失,虽然是翻译过来的语言,但等爱的狐狸还是会让人莫名的温暖,死掉的小王子还是会让人莫名的忧伤。

    大学再读,已然觉出其中的不同。那只等爱的狐狸当然是最抢眼的存在。我沉溺在这样的语句中,“我的生活很单调乏味。我捕捉鸡,而人又捕捉我。所有的鸡全部一样,所有的人也全都一样。我已经厌烦了。不过,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就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音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然而,你看,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会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狐狸有黄色的、红色的毛皮,一种让人温暖的颜色。

    如今再读,才明了作者的一分嘲讽,一分浪漫。

    一分嘲讽,让我反思自己有没有像书里面的国王一样迷信权利,像虚荣的人一样虚荣,像酒鬼一样纵欲,像地理学家一样掉书袋,像点灯的人一样盲目前行。

    一分浪漫,让我看到圣埃克.苏佩里构建的诗意的世界。无垠的荒漠,漫天的星辰,瘦弱而剔透的小王子,有四根刺的玫瑰,长到一个星球那么大的猴面包树,只有国王指头那么大的金黄色的毒蛇,有着温暖皮毛颜色的狐狸,这些意象远离我们的日常,有种缥缈疏离的美感。

    我没有在旷野里看过漫天星辰;我没有穿行过沙漠,没有领会过那种无言的孤独;我也没有听过一只狐狸对我说“看到小麦的颜色就想起你金黄色的头发”,但是我在这本书里看到了,然后我领会到了一分作者试图表达的浪漫美感。王小波说:“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我想,若是真在旷野里看星辰,独自一人穿行沙漠,反而觉不出这样的浪漫美感,但若是写成文字,想象在脑海里,反而有种品茗般的回甘。

    这便是文字的魔力吧。圣埃克.苏佩里真是用诗的语言在写小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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