偻背颓腰,是一种很粗鄙的姿态
——单就姿态的美感而言。《巴黎圣母院》里敲钟人卡西莫多便是这种形态。
包法利夫人是一位高贵、美丽的妇人。她唤停马车,用纤细的手,向乞丐掷出自己仅有的五法郎。这是一种优美的姿态。
所谓姿态,是肢体形态所产生的一种整体观感,却又不仅仅局限于肢体。一个人的形体可以反映他/她的涵养、秉性,这是初见面时对一个人最浅层的观察。这都属于有形的姿态范畴。
姿态的概念,其本质已经超越肢体语言。人们在看待他人的行为时,也会看到一种姿态,这是种无声无息、无形的姿态,它的妙处就在于,人们能够以一种超越视觉的感官力量,实实在在看到它。
比方说,一人在菜场买菜,为了
5元钱和菜摊老板讨价还价,最终取胜。这件事本没有错,可是这种姿态就不美。
又比如说,男女之间感情穷途末路,一方歇斯底里,为挽留另一方不惜撒泼打滚、以死相逼。这种不依不饶的姿态也不美,想到这里,就感觉有人在掐自己的脖子。
有涵养的人就一定值得敬重吗?那也未必。涵养高而行为猥琐的人,大有人在。只有在爆发极大的矛盾和冲突时,一个人才能做出真正的决定。而他真实的姿态,只会在抉择中诞生。
北京人常说“讲究”。“讲究”是北京文化里,对一个人品行的重要衡量标准。但实际上它是一种审美的标准,并不关乎仁义道德。很多时候,它与是非无关,仅仅是作为一种美与丑的体现,故曰“心灵美”。
审美的人,追求的是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这种体验为他们带来快乐。
他们会为某种美感付出更多,这种付出可能是对他人的慷慨、是对诱惑的拒绝,是走了很长的路、只为去山谷深处看一株桃花树,也可能是用二十年时间、等待一个远行的人。这些都是对审美极致的表现。在现代社会里,除了“讲究”之外,还有另一个词形容这些人,“傻。”
不理解的人,把这种行为看作浪费,追问道,“这样做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仿佛吃饭就是此生要做的唯一事情。从动力学角度来看,对于效力的过度关注通常是对无效力的补偿。而就精神世界而言,付出的人看似吃亏,却获得了某种不可言喻的幸福和快乐。这便是所谓的“精神享受”。
对于精神的追求,似乎是人类共通的。既然人人都可以看穿无形姿态的丑与美,就说明审美的能力是出自于人类天性,而非教育的结果。(眼前出现马背上的Godiva夫人。)
(图:马背上的Godiva夫人,与执政的丈夫雄辩人人皆能分辨美丑,为减百姓课税和丈夫豪赌、裸身骑马巡城。避免看到Godiva夫人赤身露体,所有居民竟都自觉地关闭了门户。)在一份新的调研数据中显示,我国85后到00后的人口规模是3.28亿,占总人口的23%,占网民总数的41%,而他们的消费力在今年将达到全国的40%。这些年轻人中,55%的人认同花钱是为了悦己,还有54%的人表示愿意为符合喜好的事物支付更多的钱。他们消费的关注点主要在于精神需求,而非奢侈品一类的物质满足。
我认为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而快乐的本质,就是精神的享受、和审美的快感。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似乎对追求快乐这件事,持一种禁欲的态度。但随着新一代人的意识形态席卷而来,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快乐”这个课题。如此庞大的群体意识改变,与其说是代沟,更不如说是一种精神认知的真正觉醒。
毕竟快乐可以是一个人的快乐,悲伤却不可能只与你一人有关。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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