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小乌龟和爸爸妈妈一起去野餐,经过长达五年的跋涉,终于到了目的地,在山顶的一棵大树下。
但是,发现忘记带可乐,乌龟爸爸妈妈让小乌龟回家去拿。临走前,小乌龟说:“你们不要趁我不在时偷吃啊!”乌龟爸爸妈妈一口答应下来,于是小乌龟就走了。
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小乌龟还是没有回来,乌龟爸爸说:要不我们先吃吧。乌龟妈妈说:“不行,还是再等等,我们答应过小乌龟的。”
二十年过去了,小乌龟还是没有回来,乌龟爸爸和妈妈都饿得不行,于是就拿出东西来吃。刚放到嘴边,忽然,小乌龟从大树后面跳了出来,大声说:“终于被我等到了,我等了二十年啊,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会趁我不在时偷吃。”
观点:小乌龟先假定爸妈会吃东西,然后故意创造一个环境诱发假定结果的发生,这本身是不是就是恶意的?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证明的结果,往往是极端情况下的瞬间的决定,并非一种常态。或许人人都做过小乌龟,那证明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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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不论结果,说说对这个故事的初衷理解吧;曾经有个心理学的效应,叫自我暗示效应;当你的心理有了某种信念后,不断的强化,不断的通知潜意识,那我们的潜意识会在无形中促成事情往暗示的方向发展。故事中的小乌龟当提出自己的要求时,就不断的在强化爸爸妈妈会偷吃的信念,在生活中还是以向好向善的信念来对待所有遇见,不去假设、猜测反人性、反常规的事或者人;知人心、懂人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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