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真正喜欢我们,我们是个被丢弃的水晶玻璃球,美丽而廉价。
每晚来这寻欢的人都不少。有的衣冠楚楚,有的油头粉面,我都悉心伺候。我早已麻木,如今我残缺的灵魂支撑着我的身体茕茕前进。
经常有人向我们的店里放鞭炮,大多是十多岁的孩子少不更事,淘气,而让人难受的是家长不合格教育。“噼里啪啦”地,令我们逃窜至门口,我看到门口熙熙攘攘,看到好多人拍手称快,我很生气,我对他们说,“这是我们的职业,有什么可笑的?”他们哄堂大笑,我扫了他们一眼,我看到这其中有我的客人—老王,他也同旁人一样拍着手,睥睨地看着我,一副自视清高的样子,我笑了,同我相比,他更像一个小丑滑稽而可笑。我向人群啐了一口,“呵!不晓得嫖客跟妓女谁更不道德!”
我回到房间,看到镜子中的自己,不复青春,不知还能坚持多久。做我们这行的大多是出自无奈。我见过因好奇踏入后不得不从事的,见过因不谙世事而被他人所描绘的美好蓝图所骗进来的,也见过被有心人流露出不雅照片后被迫从事的,而我是出自生活压力的无奈。我是家中的老大,因为家里穷无力且支付学费,便辍学闯荡社会了。我只有初中文凭,孤身一人对大城市完全不熟悉,家中的弟妹读书又急需用钱。无法,只得凭借自己年轻的肉体赚足够多的钱来维持家用。
在大城市的我是寂寞的。有时实在想念我会打电话回家,但电话中的他们总是支支吾吾的,开始我以为是许久不见陌生了,但是他们的表现让我心寒。每次过节回家,面对他们的生疏感尤为深刻,家里没有人同我主动讲话除了些必须的,也没有人主动关心我,嘘寒问暖。我不是瘟神却胜似瘟神。有时想想觉得自己很失败,有了钱没了所有,只靠这些或者那些不美好的记忆来悼念。家人的富足,有的时候让我咬牙切齿,心有不甘,本来,本来我也可以是个好人家的女孩儿。
老王又来了,仍旧找的我。我见了他笑脸盈盈,他见了我仍旧说起说过无数次的陈词滥调,浓情密切。他其实不会什么言语,许多也只是道听途说,学的也不三不四,所以说起这些话来颠三倒四的,让人觉得好笑。他呢,见你笑了也会吃吃地跟着笑,有时觉得他挺可怜的。我们的圈子是很小的,单通过口口相传,就知你是什么样的货色,所以我们都心知肚明。他没什么正经职业,也没什么积蓄,一有钱便到处嫖女人,这方面他倒是出手阔绰,当然女人也不止我一个,除了妓女,他老家还有个老婆,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但他在我的面前总是嫌弃他老婆俗气。没有学会城里人的努力拼搏,却学会了他们的嫌贫爱富风流成性等一堆坏毛病。每月寄回家的生活费也少得可怜,偏偏他还总是觉得自己了不起。
他这次来又穿了这双运动鞋,从春节回来后的崭新变得越来越脏都没换过,脱了鞋后的脚总是散发着恶臭。原来的绿色衣服也变得灰突突的失去了本真。肥硕的衣服松垮垮的覆盖在他的身上。让我想起了他白天的模样,一个滑稽而可笑的小丑。手上戴了个金灿灿的大金表,时不时地向我炫耀,我也没说破,我曾趁他睡觉的时候拿过来看过手表上刻的“劳力士”英文的“L”变成了“I”。脖子上的大金链子也掉了漆,露出里面黑色的廉价金属。不过这都是其次,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喷了浓浓的廉价香水,香臭味搅和在一起,闻得直教人难受。所以每次他来,我也不同他废话,只求速度。
每个月的最后一星期的星期四,我们总会去医院检查自己是否换了性病。今天,医生把我单独叫进了诊室,我的心一咯噔。推门,进去一看双方都吃了一惊,我们呆在了那里,我以为我的泪早已流干,但现在的她不断地淌出来。他是在我辍学前的男友,我很喜欢他,他很优秀,我知道他也是爱我的,但最后我们分开了。呵!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又相遇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我与他相遇的场面,但却没想到过像今天一样那么不堪那么的羞于启齿,碍于他的事业,也碍于自己的职业。我看到他的嘴巴一张一合解释着自己是这里新来的医生,简略的讲着自己的过往,而我一直沉默。我们逐渐老去,是如此的遥远,我们都老了,早过了爱做梦的年纪,早没了轰轰烈烈的情怀,从前的海誓山盟三生三世如同小孩的幼稚把戏,而我的沉默像变相的认可。我抑制住自己把我的视线从你的身上移去,我看到你桌子上的橙子,我记得这是你顶喜欢的,但此时他的酸味飘散过来呛得我直想哭,我听到你说“看到你好好的我就放心了。”心中一片苦涩,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我不想多说,我问他:“我得了什么性病?”“艾…艾滋。”“谢谢,再见。”我打开了门,转身向他挤出个灿烂笑脸,说道:“祝你快乐!”而后轻轻地关上门,门后泪流满面。
那个我喜欢又憎恶的人在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若他能勇敢点,或许就不会这样了,但若他跟我在一起就没有现在的光鲜,也许是我不配拥有成功。连曾经最爱自己的人都离自己而去,越想越觉得萧瑟,连空气都觉得冷冰冰的,我恨透了这一切,我想摆脱他。
我在日历本上勾画着,掰着手指头算着日期,在最近一个月里,除去经期,目标锁定两人,老王跟老张,但老张会注重防护措施,便排除了他,只剩下一个便是老王,想到他便一股酸臭味涌来,令人作呕。
当老王再来的时候,我趁着空挡,悄悄同他讲,我们这儿小芳染上了性病,听说是艾滋。我一直盯着他的眼睛,不放过丝毫,果然他的眼神闪了一下,不敢看我,躲躲闪闪,我心已了然。我知道艾滋无药可救,我也一样。
他慌乱地捡起地上的衣服想离开。呵,没那么容易吧!我抚摸着他,他震颤着,我把浑身解数都用在了他身上,我趁着他闭眼神迷的时候,我拿出早已藏好的杀鸡刀,一剪…
“啊…”一把带血的剪刀,充着血的生殖器,穿着衣服的女人。释然了,这一切才是最好的安排吧!
妓女和嫖客谁更不道德,是妓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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