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这本书,又看了一遍电影。乔布斯给我的感觉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这一段时间,我整个人都陷入了对他狂热的个人崇拜之中,他拥有艺术家的审美品味,拥有心理学家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功力,拥有无需数据和调研的情况下就能做到对产品的精准把控能力。当然像乔布斯这种集天才和魅力于一身的优秀企业家是十分罕见的,但是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够运用这些能力,把在生活中看到的和想到的点点滴滴加以思考,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产品思维和艺术品位,并神奇般的运用于产品设计细节之中,将科技、创意、艺术做到了完美结合,真正的践行了科技改变生活的人文理念。
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吸引力法则告诉我们,宇宙是有求必应的,你要什么,在心里祈祷,告诉宇宙,世间万物就会随之改变,去向你想要的方向发展。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演讲时对学生们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重复别人的生活上面,不要受困于教条,活在别人的信条中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因为那不是你自己思考的结果,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他们知道你真正想要成为什么,其它的都是次要的。
乔布斯一生都在秉承着这样的信念,为了梦想,为了心中的完美主义,毫无顾忌的坚持自己内心的声音和直觉。乔布斯十七岁那年上了一所学费很贵的大学,他的父母是普通的蓝领阶层,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他的学费上面,但是即便是这样,在入学六个月后,他由于看不到其中的价值所在,毅然决然的做出了退学的决定,后来他回忆起这件事情时,说这是他一生中最明智的决定。同样的,在发布Mac电脑时,为了追求完美的效果,乔布斯仅仅在揭幕时打光这个细节上就花费了一整天,灯光师都要被他逼疯了。在发布iPod时,乔布斯说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微软的音乐产品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他说他喜欢这种感觉,跟着自己的感觉和好奇心走,就会遇到的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以后或许 会证明这些是你的无价之宝。就算你不知道这些东西在当时是不是有用,只要内心真正的喜欢,就去掌握。就像乔布斯学习美术字体课程的例子,他说他看到这些漂亮的美术字体时,能体会到了一种科学无法捕捉到的、美丽的,真实的艺术精妙,所以就学了,当时看起来这些东西在他的生命中,好像都没有什么实际应用的可能。但是十年之后,当他在设计第一台Macintosh电脑的时候,就不是那样了。他把当时所学的那些家伙全都设计进了Mac,那是第一台使用了漂亮的印刷字体的电脑。乔布斯这样回忆,如果我当时没有退学,就不会有机会去参加这个我感兴趣的美术字课程, Mac就不会有这么多丰富的字体,以及赏心悦目的字体间距,世界上所有PC也许不会有现在这么美妙的字型了。
是的,没人可以未卜先知,事情的因果往往只在回首时显现,不过我们必须相信,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人总要有些信仰才行,直觉也好,命运也罢,因果轮回,不管什么,我们要去相信因果的联系,从因果中找到信心去跟从自己的意愿,哪怕离经叛道,也绝不止步,只有这样,才能有所成。还记得那句话吗,有一天,当你回望,才会发现之前的那些点都连成了线。
完美主义强迫症,凡事亲力亲为
乔布斯一直都很推崇美学至上和极简主义的设计理念,对一切都有完美主义强迫症。为了一个细节问题,就可以把团队辛苦了一年的东西推倒重来。感觉有一点不满意,大喊一声,这是狗屎,一个工作人员辛苦两个月的成果就付之东流了。为了产品的优雅,现实扭曲力场全开,要求别人做感觉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更神奇的是,别人真的做到了。买了房子因为家具设计配不上就不放家具,订做私人飞机时,因为飞机设计的不好就要改装,延迟一年才收货。癌症手术时,因为氧气罩设计的不好,他立刻扯掉它。他不是在耍酷,因为他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
关于这一点,我深有感触,因为我生活中也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强迫症患者,白天没有做完的事情,出于强迫症使然,我会晚上加班完成,绝不会拖到第二天。无论是公司的工位还是自己的房间,我一定要收拾的干净整洁。平时买东西,我都要挑选具有艺术设计品味的,即便是价格会贵一点。别人也许不能理解,可是我知道,如果不那样做,我真的会浑身不舒服,我会一直不开心。所以每当读到描述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段落时,都会引起我的共鸣,因为它也会在我的生活情境中经常的出现,我想说那不是强迫症,而是一种认真生活的态度。
不怕失败,富有开拓和创新精神
乔布斯说既使我一败涂地并失去一切,从经验中获得的价值也是我付出代价的十倍,如果大胆去做,我却有可能赢的一切。他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超级魔力的人。从最开始为苹果寻找投资人马库拉,到Lisa项目的失败。从Macintosh电脑的不温不火到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公司。从NeXT公司的时浮时沉,到最后濒临倒闭边缘被苹果收购。可以说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大多数人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在生命的最后十几年,特别是在被诊断出胰腺癌之后,他更是表现出了常人所不具备的激情和创造力,相继推出一系列伟大的产品,iMac、iBook、iPod、iPhone、iPad。这些产品都具有着超酷的外形和最简洁的使用,并且会给人一种出乎意料的感觉。
乔布斯是失败过,而且是常人看来不可能翻身的失败。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他被自己创立的公司炒了鱿鱼,被董事会当众扫地出门。而立之年,他突然感到一生的追求突然不见了,不知所措,真是沉重的打击。但是他很快从失败中迅速爬起来,并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依然确定自己喜欢所钟爱的事业,所以他决定重头再来,进入了生命中最有创造力的一个阶段。
他说过“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这就是他的格局,这就是他的视野。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中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在自己所热爱的事业面前,面对失败时候,我们也要像乔布斯那样,一定不能气馁,一定不能放弃。
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
麦金塔软件工程师安迪·赫茨菲尔德曾经这样形容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乔布斯结合口若悬河的表述、专注的眼神、过人的意志力、扭曲事实以达到目标的迫切愿望,从而形成了一种视听混淆的现实扭曲力场,很神奇,你不得不信,正是这种力场让他可以真正地改变现实。
正如安迪所描述的那样,乔布斯具有超凡的说服力和谈判能力,他的非凡想像力,超强意志力,强大的气场,能让员工信服“那些看来遥不可及的惊人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周围的人经常被他的这种气场所鼓舞,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起为之奋斗,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他的这种魔力也让他的周围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说服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成就了苹果,同时也成就了乔布斯。
与乔布斯类似,拉里埃里森、比尔盖茨、奥巴马,马丁·路德·金等人也具有这样的特点,他们精通演讲艺术,他们的演讲往往会刺激听众大脑中多巴胺的分泌。他们会利用自身疯狂的表现力和坚信不疑的眼神,去说服人们相信他自己在讲什么。
这一点让我想到我们的教育现状,国内教育凡事都往标准答案上靠,好多人从读小学开始就开始感受到升学的压力,一直到中学,不得不接受那种填鸭式教育,即使到了大学,大部分人依旧不擅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反观美国的学生,他们都有个共性,即使再小,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不会人云亦云,常常愿意表达和父母朋友不一样的观点。老师布置作业也不要求标准答案,只要你说的有理有据,逻辑清晰,就可以得高分。老师一直对学生说的一句话,You need to have your point of view。
总结
读完此书,让我看到了信仰、追求、完美、创造、竭尽全力、随心所欲、个人魅力;让我看到了科技和艺术结合带来的巨大创造力;读完此书,让我更加坚定了从事产品职业的信念。
关于乔布斯,他应该是上帝送到人间的一份礼物,上帝让他来和生命赛跑,和科技赛跑。正如奥巴马的评述,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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