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教父哲学代表。
从信仰与理解的先后关系入手区别了三种不同的思想现象。
第一种,只能相信不能或者不需要理解的东西。
例如历史事实。
第二种,相信和理解同时起作用的对象。
例如数学公理和逻辑规则的同时也是理解它们。
第三种,只有先信仰,然后才能够理解的对象,这些就是关于上帝的道理。
奥古斯丁对恶的理解:
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是至善,因而善是绝对的,是实体。在上帝那里,恶是不存在的。上帝创造了万物,因而万物本身也必定是善的。但由于万物是被创造的,所以不可能同上帝一样是至善,而是或多或少有缺陷的,这缺陷就是恶。
恶是善的缺失。
所以,恶并不是某种存在着的实在,而是善的缺失和空无。
经院哲学代表
托马斯
上帝的存在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但上帝本身是我们无法认识的,因而对上帝不能做先天的证明,而只能后天的证明,即从结果去证明原因,从上帝的创造物去证明上帝的存在。
因为结果同其原因相比,显然我们更容易认识结果,所以我们往往通过结果来认识原因。
任何结果我们越认识它,就越能推论出其原因。
因为结果源于原因,有果必定有原因。
在他的《神学大全》中,托马斯一共提出了五种证明:
1.事物的任何运动都是由在它之前的另一个运动引起的,推论下去,最后必然追溯到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
2.任何事物都以另一事物为动力因,因此,必须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
3.任何事物都是从其他事物获得其存在和必然性,由此推论下去,必定有一种东西,它自身就是必然的,同时又能赋予其他事物以必然性和存在的理由。
4.事物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良好、真实、高贵等品性,其标准就在于它们与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接近的程度,因此,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
5.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和谐的,有秩序的,仿佛是有目的安排的。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受到某一个有知识和智慧的存在者的指挥。
所以上帝是存在的。
波菲利把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思想分歧归结为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
1.共相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还是仅仅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
2.如若共相是实体,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3.如若共相是无形的,它与可感物是分离的还是存在于可感物之中?
这启动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唯名论与唯识论关于共相问题的长期争论。
唯实论:共相是真正的实在,殊相或个别的东西不过是现象。
唯名论:个别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概念、词语而已,并没有实际存在的意义。
洛色林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是现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名词,知识想象中的东西。一切词语所表示的都是个别的事物,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事物,一般概念表示的则是一群个别事物。
安瑟尔提出批评。
他认为洛色林的错误在于把感觉印象当作理解的出发点,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
有形的世界并不是个别事物的总和。个别事物需要有普遍原则才能联系在一起,这些普遍原则也是实在的。
阿伯拉尔对波菲利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只有个别事物才能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实体以外的实体;
第二,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们的印象;
第三,共相表述的事物存在的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
最后,个别事物时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有了不依赖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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