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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围剿开始!人社部放话要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

全面围剿开始!人社部放话要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

作者: 玉扳手 | 来源:发表于2017-05-02 16:58 被阅读25次

    为缓解“挂证”需求,2016年共有200多万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2017年,将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

    针对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对“挂证”要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围剿策略

    策略一:开源(增加证书数量)

    人社部负责人提到,2016年共有200多万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有效增加了人才供给总量。数量一多,自然就没那么值钱了,“挂证”热情也就降低。

    以一级注册建造师为例,目前全国估计已经接近60万。仅2016年,住建部共发布43批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共计89594人。

    仅一年时间,一级建造师就增长了15%左右,这个速度有点可怕的。

    策略二:节流(降低企业需求)

    人社部: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企业的“挂证”需求。

    以建筑业为例,2016年10月,住建部印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淡化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之间的联系。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建造师、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等的指标考核。

    这个堪称“重磅炸弹”的226号文一出,一建挂靠市场急转直下,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二建证书比一建证书价格更高的反常现象。

    策略三:收网(互联网+监管)

    这个网,主要是指互联网!依靠互联网平台,由过去的严进宽出,变为严进严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接下来,行业监管平台、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间的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另外,“信用”将越来越重要。从建筑业到各行业,没有“信用”将寸步难行。而“挂证”一旦被查到,有可能登上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遭受失信联合惩戒。

    依靠“四库一平台”,2016年住建部官网公布:

    因“挂证”被撤销执业资格的共计72人;

    因“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或“一人多证多挂”被公开通报批评的,也有数十人人。

    这些仅仅是“挂证”后被查出来的,并不包括申请注册过程中就被发现的人员。

    全面出击

    江苏:

    存在“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的建筑企业和个人,要立即整改。否则,将列入黑名单,并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保证同一人员(以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号码为准)在我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省内企业和办理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省外企业)所有证件在同一企业内。


    浙江

    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类资格或职称,但只能在一家企业执业(从业)。

    一级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要补充上传执业、职称、岗位、职业证书扫描件;人员信息需要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方式录入信息库,以身份证号码判别人员的唯一性


    消防工程师证:

    1、广东:《关于广东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情况的公告》

    http://www.gdfire.gov.cn/html/xfxw/tzgg/2017/0310/63703.html

    2、北京:《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http://www.bjxfj.gov.cn/bjxfj/xwzx/tzgg/index.html

    3、湖北:《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http://www.hbfire.com/ctxf/news/tz/2017/0301/38686.html

    造价工程师证:


    很明显了,2017年对“挂证”要出重拳,进行全面围剿!

    根治“挂证

    人社部负责人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负有“挂证”监管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研究提出根治“挂证”的方案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降低资格资质门槛、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人才有效供给。

    此外,要加强联合抽查。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证”严重的要对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主管部门追责,让“挂证”行为付出代价,形成震慑。

    我们的建议

    挂证是一种非法行为,是建筑业一种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住建部226号文件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于企业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对项目挂证必将严管,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项目挂证也将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对这四类人,我们的建议如下。

    1、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香饽饽!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住建部也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

    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

    2、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53号),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而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

    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尽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

    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政府、国企上班的人员!

    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

    纯粹为了挂证而考建造师的,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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