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秩序破坏型企业
秩序破坏型企业是指那些没有改变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类型,而是改变了盈利模式,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企业。
秩序破坏型企业是非常难对付的竞争对手。这些企业虽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什么创新的,但是,它们却开创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盈利模式。而这种新型的盈利模式,一旦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就足以把原有企业逼到绝境。并且,新型的盈利模式本身就可以构成壁垒,很难模仿。
【案例】
美国有家非常受欢迎的会员制超市,名叫好市多。在好市多,只有会员才能在超市里购物,好市多超市的大部分利润也来源于会费收入。如果看一下这家公司的历年财务报表,你会发现,好市多商品的毛利率只有10%左右,这笔利润和它的管理成本差不多,可以说好市多在商品上是没什么盈利的。这样,其他不使用会员制的超市很难与好市多进行价格战。
二、市场创造型企业
市场创造型企业并不改变盈利模式,而是通过创造一款新的产品,或是一种新的服务形式来开拓市场。作者认为,市场创造型企业的核心,是要发现并满足消费者的潜在需求。这种潜在需求,有些是消费者已经意识到了,却一直没能实现的。有些是消费者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
【案例】
在过去,如果消费者想要寄送包裹,需要亲自将包裹带到邮局,而快递员“上门取货”的配送服务,降低了人们寄送快递的成本,这种需求属于消费者心中已经有的。
【案例】
有些产品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技术手段的突破,比如汽车、电子书和智能手机等产品,它们是先有了技术上的产业化和商品化,消费者再萌生了对产品的需求,这些属于消费者没有意识到的需求。
三、业务创造型企业
业务创造型企业将市场创造型企业和秩序破坏型企业的优势,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不仅为消费者创造出了新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导入了新的盈利模式。有的创业者先有了一个奇思妙想,然后开发出了一系列的产品和服务,而盈利模式则是慢慢才找到的,这类企业是“以消费者需求为起点的业务创造”。还有的创业者,结合最前沿的科技成果,制作出了新型的产品,同时也想好了盈利模式,而市场需求是后来才慢慢找到的,这类企业是 “以技术可行性为起点的业务创造”。
【案例】
慕课属于典型的“以消费者需求为起点”的创业模式。与传统的网校不同,慕课是一个在网络上免费提供名牌大学课程的平台,并且没有人数限制,不管你是谁,只要你登录到了对应网站中,就可以免费收看世界级的高品质课程,这就满足了学生们对于高品质教学资源的需求。目前,慕课仍在寻找自己的盈利模式,现在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企业捐赠和国家补助。
【案例】
苹果的应用商店则是“以技术可行性为起点的业务创造”模式。可以说,iPhone 的出现,对应用商店市场起到了重要的助推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应用商店中,购买各种手机应用软件。而应用商店,也对平台上的软件开发者们,收取相应的手续费。
四、流程改革型企业
秩序破坏型企业、市场创造型企业、业务创造型企业通过改写整个行业的业务链,颠覆了市场竞争的规则。而流程改革型企业既没有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也没有开创新的盈利模式,它着眼于构成价值链的各个流程,通过重塑价值链,形成了自己的竞争优势。
【案例】
日本的爆款法式餐厅“我的法国菜”,一方面保证了菜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将生产端到服务端的每一步都拆解开,在每个流程都为商品增添了价值,比如:在进货上使用了批量的采购的形式;在烹饪上聘用了一流的主厨来烹饪顶级食材;在提供的服务上选择不接受提前预约,并且大幅延长营业时间以及密集的座位设置。“我的法国菜”通过重整价值链,既提高了座位周转率,又降低了运营成本,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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