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装修防火消防知识点太过零散,记忆难度过大,不少考生反映:难以记忆。今天优路教育整理总结了建筑装修防火重要考点,供各位考生学习。
**01、材料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类 **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兼有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装饰织物、其他
**02、常用材料等级划分 **
1.A级:石材类、泥土类、金属类(特殊记忆:硅酸钙板、玻镁板、马赛克)
2.B1级:各类难燃物(特殊记忆:“难燃XXX”、纸面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矿棉板、硬PVC塑料地板、难燃胶合板、多彩涂料)
3.B2级:常见的可燃木材、竹板、装饰板、布料、壁纸(特殊记忆:经阻燃处理的各类易燃材料、玻璃钢、半硬质PVC塑料地板、PVC卷材地板)
4.金属龙骨+B1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A级
5.纸质、布制壁纸小于300g/㎡+A级基材=B1级
6.无机装修材料+A级基材=A级
7.有机装修材料(湿涂覆比<1.5kg/㎡且干膜厚≤1mm)+A级基材=B1级
**03、特别场所的防火要求 **
1.消防设施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
2.消火栓箱门不应被遮挡,装修材料颜色与箱门要明显区分或设置发光标志
3.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镜面反光材料
4.地上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门厅:顶棚A级,其他B1级;地下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门厅:顶、墙、地全部A级
5.楼梯间和前室——顶、墙、地全部A级
6.上下层相连通的部位——顶、墙A,其他B1
7.变形缝两侧基层的表面装修——B1级
8.各类设备用房和厨房——全A(特例:消控室:顶、墙A,其余B1)
9.无窗房间、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需要在下面第四部分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04、民用建筑装修防火
(一)单多层民建(装修规范5.1)
1.顶棚:90%为A级,住宅可B1。
2.墙面:老、幼、医以及含有“重要”字眼的建筑要求A级,其余90%为B1。
3.地面:90%为B1,教学可B2。
注:①房间小于100㎡,采用2h防火隔墙+甲级门窗分隔,装修材料可降一级;
②设自灭时:除顶棚,其余均可降一级。
同时设自灭+自报:可降一级(歌娱、文物、档案、AB级电子信息等除外)
(二)高层民建(装修规范5.2)
1.顶棚:全A。
2.墙面:老、幼、医以及包含有“重要”字眼的建筑要求A级,其余90%为B1(同单多层)
3.地面:教学、二类电信、广播、金融楼等可B2,其余90%为B1。
注:①裙房内面积小于500㎡,设自灭,且采用2+甲级门时,可降一级。
②同时设自灭+自报:除顶棚外,可降一级(歌娱、文物、档案、A、B级电子信息、大于400㎡的观众厅、会议厅和超高层建筑等除外)。
③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装饰织物不低于B1级,其他A级。
(三)地下民建(装修规范5.3)
1.顶棚:全A。
2.墙面:宾馆和饭店的客房及公共用房、办公场所可B1,其余90%为A。
3.地面:各类“厅”、餐饮场所、文物、展览、档案等需A级,其余90%为B1。
注:除歌娱、文物、展览、档案、A、B级电子信息等,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可降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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