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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当下投资者教育缺失亟待加强

《证券时报》:当下投资者教育缺失亟待加强

作者: 幻影蒙达 | 来源:发表于2017-03-24 17:37 被阅读0次

    3月23日,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刊发了关于“佳邦新材料”项目的报道。证券时报记者通过调查认为,“投资人应该意识到股权投资其中存在的失败风险,而当下很多投资人并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单纯地认为股权投资会有高额的回报,一旦有关于项目的风吹草动就会质疑众筹平台。”

    文章指出,股权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的行当,没有人能承诺回报和肯定被投企业一定能发展顺利且圆满退出。《证券时报》援引深圳一位熟悉股权众筹业务的王姓律师观点认为,抛开这些数据不说,该事件很大程度上暴露了当下投资者教育缺失的问题。

    首先,平台所提供的尽职报告本身是融资方用来描述未来的业绩预期的,并没有对投资者作出任何承诺,也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的审计,不具备法律依据,因此不能成为投资者的唯一投资决策依据,投资者应该在此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判断。而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也不可能对业绩作出承诺,但平台可以配合投资人了解资金的使用状况、了解资金的盈亏情况及原因。

    其次,投资人应该意识到股权投资其中存在的失败风险,而当下很多投资人并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单纯地认为股权投资会有高额的回报,一旦有关于项目的风吹草动就会质疑众筹平台。

    此外,股权众筹行业目前对合格投资人仍然没有清晰的界定,投资人的起投金额也也没有明确规定,各家平台都不同。而平台方也无法调查投资人的资产情况和投资实力,只能凭借过去是否有过股权投资的经验和投资案例来判断其投资实力。因此,行业迫切需要建立起适应众筹投资风险的合格投资者制度。还应建立众筹平台对信息披露的规范和披露频率及程度,若出现投资项目业绩下滑,平台应配合投资者做调查了解。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设置对赌条款问题,《证券时报》援引深圳一位熟悉股权众筹业务的王姓律师观点认为,对赌条款的设置要看被投项目处在哪个阶段,对于A轮以前的早期企业,尽管投资失败对赌条款也是没有用的,融资方也不太可能接受这个条款。因此,对赌条款并不是股权投资里必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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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链接:http://www.zhongtou8.cn/news/detail/7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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