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利克,歌剧院的幽灵,自古以来,幽灵都不算一个好的词,但我觉得,在这本书里,诶里克代表的是一种美学的象征,就像他的死,也充满了艺术的美感,像《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在心爱的姑娘被处以绞刑后,他抱着她,一起走向了死亡,对二者而言,死亡都是一种解脱。
但显而易见,诶里克更惨一点,他意识到了自己疯狂而偏执的爱,所以最后放心爱的克里斯蒂娜和她的未婚夫离开了,自己独自奔赴死海。也许最后明白了,爱是一种成全,是爱屋及乌,是及时放手。他的死,隐秘而伟大。
诶里克是名副其实的孤单而灿烂的“鬼怪”,他一个人孤单着,只活在剧院的地下室里,听着文雅一点,好像叫湖畔公寓,他活的不像是在人世间,也许从父母由于他的丑脸而放弃他的那刻,也许在想要母亲亲亲他,可母亲只把面具扔给他的时候,他便心生冰冷,不在对被爱有所期待,也就是说,他放弃了这一生。
像《提灯看刺刀》里的楚慈,活的小资而又潇洒,却从未对未来有谋划,也许,抱着根本不会有未来的绝望吧,于是,他给那个王室公主带着虚伪的笑脸表演,极尽所能的有趣,但就像微笑抑郁症一样,表面越是活的乐观潇洒的人,其实背后全是糜烂与绝望。
在小说的后半段,我们知道了,他有了和克里斯蒂娜结婚的打算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生而为人,才意识到自己需要钱,才意识到自己需要钱,这真是很可悲的事情。
就像《哏儿》里的男主,在和爱人共同为发扬相声事业奋斗却举步维艰,连演员的工资都发不起的时候,他想到了自己以清华高材生的身份可以找一份薪水高的工作,养活这个相声社。
言而总之,他们在没遇到自己在乎的人前,都在理想化的活着,但是在这人间有所在乎的时候,有所挂念的时候,他们便有了软肋,才有了对这个世界的感知。
其实,他们才是至纯至善的人,他们也只是想去争取自己极度想要的东西,像沙漠里即将干涸的旅人,只想要一滴水来缓和渴意。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个故事,是在一本小说里看到一个演员演绎这一段情节,当时便被震惊到了,仍不禁感叹世界名著魅力巨大,最近才有机会读完他,真的被作者的格局和对文字的把握杀到了,私以为自己很喜欢读故事性强的东西,但经过读了这么多好的小说,已经可以辨认出文字的好坏,或者说,我愿不愿意读下去就成了评判的唯一标准,这是一本很抓人眼球的小说。内容很棒,和《巴黎圣母院》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一直疑问,女主到底爱不爱诶里克,很多人说,当然不爱,诶里克这么丑,女主不可能放着帅气多金的拉乌尔去爱诶里克,那你们觉得诶里克值得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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