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关于“事物本质”的认识,是一种假设。它是我们对“事物本质”的理解和把握,与“事物本质”并不是一回事。
我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有自己的目的和角度的。因此,对同一个事物,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关于“事物本质”的认识。
我们熟悉的盲人摸象寓言,就完美揭示了角度不同认识不同的现象。在这个寓言中,处于不同位置的盲人,摸到的是大象的不同部位,因而认为大象类似不同的事物:摸到头的,认为像石头;摸到象牙的,认为像萝卜;摸到耳朵的,认为像簸箕;摸到尾巴的,认为像绳子;摸到腿的,认为像柱子;摸到背部的,认为像床;摸到鼻子的,认为像杵;摸到肚子的,认为像坛子。
现实生活中,这种角度不同导致认识不同的案例也无处不在。
比如关于企业的认识。
企业是部落,这是哥本哈根未来学研究院(CIFS)的观点:企业有自己的历史、神话、意识和价值观。甚至拥有自己的英雄和反对派。
企业是生命体,这是搜狗CEO王小川的观点:“从可观的产品到不可观的企业文化,所有企业要素都可以被视为细胞、DNA、毛细血管,它们组成了一家完整的、时刻变化的、有血有肉的企业。”
部落和生命体,对于同一个事物(企业),出现了不同的认识,哪一种认识是本质呢?
我认为两种认识都可以算做是本质,因为它们都涉及了企业的某些最根本层面。说企业是部落,强调了企业与员工以及社会的利益共同体的一面。说企业是生命体,强调了企业新陈代谢不断成长变化的一面。
还有第三种关于企业本质的认识: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斯,他曾经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有了市场还会出现企业”,因而发现市场中是存在交易费用的,企业是市场的替代,是用管理费用替代了交易费用。也正是因为发现了交易费用,科斯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认知能力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人对“事物本质”认识的不同。而如果认知能力的不同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是所谓的“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了。
参考资料
摘取自陈中老师的《看透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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