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自少年时代就是那种沉默寡言不爱张扬低调行事的人,尽管多年以后,我们以特殊方式走到一起,他来我工作的金融中心跟我一起吃午饭,但还是担心被人认出了似的,早早从写字楼大堂走出又进入了商场大堂。
我下楼的时候,跟着老板夫妇一起下来,本想拉住他跟我的领导打个照面的,谁知放眼望处都看不见一个人影,所以我知道,他是有意要回避的。他不想融入我的圈子中来,也不想跟我圈子里的朋友产生任何关系,虽然我早已经了解的,可每次也还是徒劳无功地期盼。
他对金融街不熟,我怕他等,所以一路小跑着过去,果然,他在既非走向餐厅也非走向商场店铺的空地上站在,且是背对着我的方向,显然他不知道写字楼与商场的区别,也不知道我的办公场所是哪一栋楼。虽然我还记得,在有我陪同的情况下,他这是第四次来这里吃饭,但一般都是吃完就走,从不留下闲逛。他与我在一起,吃饭只是吃饭,睡觉只是睡觉,很少一边吃饭一边说笑,一边逛街一边玩闹,他又不是孩子了,然而我在他面前,也不能流露出我幼稚得像个孩子。
他站在隔我几米远之遥,已经脱掉外套单穿一件紫色衬衣了,无论我眼睛如何近视,但对于他,还是很容易认得出来的。我没有跑到他身边,而是要把他召唤到我身边,因为我在靠电梯的地方,我叫他“阿勇”连叫了三声,我是声音太温柔了吧,他没有即刻听见,我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呼小叫,何况还是叫他的名字,所以把声音压得很低,他非要听了三遍才听见,后来他就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了,肚子没有前些日子那般明显,他在减肥中。
他的紫色衬衣已经穿了好几年,现在看,真是紧窄了。前几年穿在身上刚刚好的,他那时偏瘦,不像现在这般有份量。我以前老爱买一些自认为好看的衣服给他,我总认为他长得那么俊,衣服又那么时髦颜色又好,穿在他身上他就是独一无二的帅哥。他的容颜是不会变的,五官长得极好,不管哪个角度,都是恰到好处,皮肤又是黝黑得极有光泽,不长纹,不生斑,即使胖了,也还是好看的胖子一块。偏偏我给他买的衣服,他不爱,他是不好意思接受我的馈赠的,我要同他买衣服,他会拒绝,但有时也会扭扭捏捏地跟着出门,但到了商店,好似挑什么都不热心,等我突然肚子疼跑到街角处的厕所蹲点片刻回来,又见他喜滋嗞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穿新衣服时的好看模样了,见我这么快回来,有些难为情地笑笑:“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还没挑好呢!”换言之,我不在的时候,他能随心所欲地挑选,我一在,他就不自在了。然后,在我和他儿子的众目睽睽之下,草草拿了几件便收场。回家后,又对那草草挑回的衣服并不热衷,不过也会偶尔穿,就像这件紫色衬衣,他就是这样的人。
他走过来时,我就过去拉住他的手,自然而然的,在会面的时候总要挨一下碰触一下,仿佛不这样,我们就不是恩爱情侣的榜样,但我们早已没有当年那般相爱的模样,只是做得有那么点像,只是生活久了,习惯它就有了特殊的指向。他却不会握住我的手,仿佛是僵硬的,手指都不会弯曲,在家中他不会牵我,在公共场合更不会,我也只是挨一下他便放开,那样挨一下,就是表现出我高兴他来了,我们能心照不宣就好比曾经的心有灵犀。然后我们又并排走到朋友汇去。我每次去朋友汇总想吃到酸菜鱼,这一点他是愿意依着我的,听任我去自己喜欢的餐厅,听任我点我最喜欢吃的菜,但也时时记得叮嘱我不要点太多,他不能吃太多,因为他在减肥,已经节食了好一顿时间,把胃给饿小了,怪不得现在见他肚子好像平了很多。
他能瘦,能自然最好,他瘦不下来,我也不会嫌弃他,在我眼里他还是一个样,就如同他的脸一天天一年年,依然是当年那副模样一样。
我是极易容易饥饿之人,菜很快端上来之后,只顾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他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反正他是了解的,天生的吃货,一到饭桌上,怎么也装不出一副淑女样来。酸菜鱼也端上来后,眼睛几乎都要放出绿光,他吃了几口,可能意识到我真饿了同时又真的很喜欢吃鱼肉,便用勺子捞了几大块鱼肉到我碗里。我才不会跟他讲客气,男生疼女生,那是天经地义,我也不会说谢谢,两个人那么亲密的关系,说多了那又显得虚情假意。我一碗饭吃得精光,他还剩一点,比当年刚认识我时还斯文,那么大的块头才吃那么点饭,他真就不会饿吗?
我们也不说话也不对视,偶尔瞟一眼,又立刻把眼睛移开,现在不会心泛涟漪,现在也不会眼现秋波,吃完离别,在阳光普照视野开阔的金融街街道,更不会以一吻封缄。等他背影走到他的车跟前,我就觉得,他就是个大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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