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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行人去那边

若问行人去那边

作者: 咸内助 | 来源:发表于2020-07-25 20:25 被阅读0次

    他最喜欢他一双眼睛。温润澄澈,一颦一蹙都是鲜活风雨。笑起来春意灼灼,沉默的时候,凝睇间也悠然含情。

    一望而知,对自己是爱的极深极深。

    同他一起出去总是格外开心的。那么大的人像小孩一样,左跑两步右跳一下的。盯着地面上嵌的白石也能笑起来,压得极低的帽檐下黑眼睛灼灼生光,睫毛拂过温柔的春水。

    他被他抓着手,人群中左绕右绕的也并不嫌烦,走累了停在橱窗前才问:“Ken,这是做什么。”

    “诶,被别人看到总不那么好嘛。我毕竟也算个公众人物,公布恋情要谨慎。”他看见男人掀了掀帽檐,对着玻璃挤眉弄眼的,脚下也跟着不安分的踱了踱。阳光照在白T恤牛仔裤上,勾出一道宛转的金弧,几波几折。

    第一次见的时候还不是这样。那天他刚一跨进小酒馆的门,意外的发现所有人兴致勃勃的凑成一个圈子。空气中有印度香悠远的味道,他正抽着鼻子,甜糯醇润的声音缥缈的从人圈子里漏了出来:“黄昏时分,若你能看见西方的一颗大星——”人头齐刷刷转了过来,他只看见他在小桌边安然而坐,尚捏着别人的手。昏暗天光里黑金的眉眼,黯淡到极处是静静地艳,对上他的眼睛才悠然一笑:“不好意思,不是说你。”

    “你哪里是公众人物,分明就是个神棍。”“蛮对啊,就是神棍,怎样哦。”男人侧着头飞过来一个得意的眼波,暖的像身边柳絮春风。他看着眼前的人,伸手刮下鼻梁上的汗,心像是个开了封的蜜糖罐头,一勺一勺舀上来都是幸福的死寂。

    扎粉蓝丝带的女店员送出来一份试吃的冻饮,男人温柔的谢过随即撇嘴一笑:“呀,站错橱窗了。不要让人讲笑说大名鼎鼎李少爷连份冰点都不舍得买。”他也笑:“那一会去珠宝橱窗好了。看看会不会送两颗宝石出来。”“对哦,打两个戒指我们带。”“我倒想用你的眼睛打两个戒指。”他笑着伸手在他眉心一点,男人惊恐的睁大眼睛,夸张的向后一仰:“峰哥,咩啊!”

    也算是意外的投契。

    李少爷逐渐不去俱乐部,爱向酒馆里跑了。举着杯子一眼一眼的偷看。透过红酒,那人的眉眼变成妖冶的绯色。意料之中的生意兴隆,他一副好样貌坐在那里就是一幅画。黑沉沉的瞳仁与桌边水灯混为一色,怎么看都是静美端然的。眼睛里偶尔有掩不住的戏谑浮上来,长睫一铺一盖,立刻又换做诚恳。像古庙里合掌端坐的僧人,灰袍下露出的尾巴雪白。

    这一次终于是他坐到他对面。看他抬眼一瞥悠然含笑的样子,看他闭了眼煞有其事的想,眉睫在雪白的脸上刷出秾丽的荫泽,看得他手心忍不住汗湿一片。

    半晌,男人睁开眼睛,沉吟了一会,方抿了抿嘴轻声说:“你我从前相识。”

    “嗯……”这倒和惯常的说辞不同了。“从前,上一世,我是你师父,你是我门下弟子,”他看着男人微垂了头,嘴角向下抿成略微僵冷的弧度,“我未能护你周全,你因此早亡。”

    他无措的看了其他人一眼,也都是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正僵着,温软的手指在他湿凉的手心里轻轻一捻。男人斜着眉笑的温香好看:“不想终于找到你了。徒儿,请为师吃香蕉船。”

    酒馆哪有香蕉船。占卜先生拉着小少爷穿过两条街去讹喜爱的甜品。是怎么就吃到床上去,他现在也说不清了。人生中总有铭心的喜悦存在,与爱慕的人不期而会,是即使化为白骨也不愿与之分别的喜悦。

    他后来有过短暂的疯魔。一次趁医生开药的时候跑了出去,抡起门口的洋伞将甜品店的一整扇玻璃敲得粉碎。

    这世间也总有强烈的悲哀,必定会与热爱无比的人分别的悲痛。

    他曾悄悄在他耳边讲:“算命是骗人,摸骨我是真会的。比如我牵过一次你的手,万水千山,五年十年,就算不看你的脸,一牵你的手,我准能认你出来。”正说着,埋在体内的东西忽然又大了一圈。少年缠上来吻他,从乌发到眉心。他半闭着眼睛喘出甜腻的尾音,泛红的眼角,眼睑是桃花瓣一般细致红暖的线条,睫上满沾濡湿的水色,乌云中落下香雨。

    “可惜了。”两个人黏缠做一处。他看着他,垂下眉毛,无辜的黑眼睛里水光滢泽,哀哀叹了口气。

    “什么可惜?”他淡淡的笑,并不真的忧虑。早就知道眼前的人小孩子心性,怀里又总揣着一千张面具,学会了不太把他的话当真。

    “我撂在南洋一个姑娘,现在怕是不能回去了。”

    “……”不当真,却不能不当回事。他看着男人闭起眼睛,神色牵挂,也不知是真想姑娘还是想肉骨茶和槟榔了,心里已不受控制的想像他在南洋的样子。他想着他弓着腰在落日雨林中穿行,细腻流畅如豹的脊背和腰线,看见远处招手的姑娘,,吐一口槟郎汁笑起来,雪白的牙齿湿濡血色。身后一只金蓝的孔雀飞起,黯然销魂。

    男人眼见着少年脸上逐渐蓄起不甘不愿的纠结,还有那恋慕一百二十分,要笑要恼,最后只是挫败的嘟起嘴,将清俊的线条皱成一个气苦的包子,心中像是浇了一杯温水,不由的蹭过去亲吻他的眉心:“好啦,以后我哪都不去,就在这陪着你一辈子,给你上,好不?”刻意放软的声音,带一点哑,磁的不可思议。

    “我不要。”

    “…啊?!”

    “我和你一起出去,上你。”少年揽着他的脖子,干脆的做了决定。

    那时候情深未曾醒。总觉得光阴漫漫,花好月圆有的是。有你在我身边,我一定能长命百岁。我爱吃的东西要亲手做给你吃,我幼年痛哭过的地方要带你去看。我已经在你的人生里迟到了几十年,说什么也要凭人力硬生生将两段命扭做一段。从此我中有你,你成了我手上的戒指,掏出皮夹子就微笑的相片,暴雨天惦记的第一把伞,而在那之后——说什么也要和你四处去看一看,看全世界的风光全世界的云。我爱你,一年好景君须记。我爱你,天下谁人不识君。

    多年后,Ken听人读起莎士比亚:“你与自我为敌,作践可爱的自身,有如在丰饶之乡偏造成满地饥民。你用自己的花苞埋葬了自己的花精,如慷慨的吝啬者用吝啬将血本赔尽。”他的手突然抖得握不住笔。

    那都是多年以后了。此时此刻,他的下颔抵在他鼻梁上,弧度贴合的令人安心。仿佛天长地久,骨骼也能打磨。永生永世。

    现在想想,那是他们倒数第二次见面。临走时他对他说:“我父亲要回来了。”少爷的父亲,在当地被称为“领主”的大人物——尽管那是说三十年前外城饥民逃荒到本城引起械斗的时候,是他带领自己的亲兵屠戮了一半饥民,剩下的一半领了一碗白米便穿上终身为奴的袍子。男人眼中闪过憎怖,却还是尽量和软的“嗯”了一声。三十年前,那孩子还未出生。现在正抱了他的胳膊欢喜的摇:“你总得和我去见他。我的婚戒和女主人的首饰都收在保险库里,至少也该问一问密码。”

    后来他做了个梦。梦里他不是李大少,还是小少爷。回到少年最最通透无知的时候,不知去爱,不应有恨,还没久病,不成良医,没有甜蜜,也没有伤口痛,横亘整个生命。

    梦里他在梅林里,白梅花开的冰雕玉啭。他想折,却不知要送给什么人。再往深处走,拨开梅枝便看到树下靠着的人。熟悉的一笔一笔小楷中锋的眉目,却变了一头白发,三千丈雪。他穿一身蓝衣,端端正正的睡在那里。

    他怔了,忽然哽咽住无法呼吸。那侧脸一条线鲜血淋漓的文进心尖上。冰清的额头,雪白的睫毛。

    好像此生都无法睁开眼睛。

    梦的最后,他没有动,他亦没有醒。他就那样站着,落花拂了满头满肩。

    世界的另一头,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咖啡馆门前绘着白熊的大伞下,男人怡然的坐着,手指在桌边敲出短促的乐音。

    从街角缓缓行来的黑衣少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当即飞奔到男人身边:“师尊!”瞬间红起的眼眶,额间朱砂烈烈似火,不知已在这人间寻觅过几转山水。

    “师尊?是叫我?”男人好笑的侧过耳朵,“我不认识什么师尊啦。但我认识你哦,来,手给我,让我说说看你的生平。”

    少年仍是死死盯住男人,却也乖乖交出了手腕。手指相触的一霎那,男人猛地变了脸色,手指死死收紧,仿佛多年风雨顷刻汇聚于此,滔滔而来。看不见他的眼睛,也能知道此刻他心中汹涌的悲伤和恨意。

    “……师尊?”男人久久未动,少年担忧的抬起手在他的眼前挥了挥。不料风声刚起,男人的肩膀猛的一抖,抬手死死捂住了鼻梁上的墨镜。

    是我曾经最爱的。是我如今最恐惧的。是我想见的。是我不能再见的。是我的珍宝。是我犯罪当死的物证。最后一个谜面,若问行人去那边。

    答案是——眼睛。

    最后一次见面,是多年未见的父亲归来。他二人沿着街慢走。被称作“领主”的男人,对着来往行人的鞠躬点头致意,眼中是漠然无动于衷的冷意。唯有看着少年时淬上了暖色,抬手捏捏儿子的肩膀:“这么大了。多年不见,你想要什么?”

    是时恰好路过城里的酒馆。少爷倚着门框,揉着下巴,金色的阳光下顾盼成幼神般俊美的诱惑。半晌将下巴朝屋内一勾,朝着小桌旁被人簇拥的人,笑的眉眼都暖暖弯起:“我想要……他的眼睛。”

    感应到父子二人的目光,男人礼貌的勾了勾唇,摊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待父亲去了,才对着儿子尽力微笑起来,阳光下瞳仁湿润成粼粼闪闪的黑金。

    一望而知的,无声的汹涌的爱的海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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