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月饼,碰到个给你推荐绿豆糕的。
明明是菜店,跑进去干嘛?还逗留挑选了半天!最后什么都没有买到!
店铺,超市,只是一个购物之所,没有自己满意的,扭头走就是了,不适合自己,不符合要求,为什么还要做逗留?!人生为此浪费的岁月还少吗?!
车子与人相撞,首先拍照,保护现场,怎么只与人叨叨!
一夜忙碌,最后却不了了之!这是弄屁哩!一生无所成,莫非这事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一个讽喻!
想来真是困惑,尴尬!
怎么就把事做成这样!
没有一点常识!
怎么不知道依靠交警——那是法律呀!
如果对法律不信赖,认为人情大于法,自己又没有中国式关系网,那就不要追究对方责任了了,反正事情又不大,权当放对方一码!怎么可以采用耗时间法,实在是太愚蠢了!
最愚蠢的是,根本没有做现场拍照!就这样让所有有利的证据都流走,都失去!
其一,对方车里的五六个人!不知不觉全换了人!
其二,对方挪车,为什么不管!
其三,对方给车贴牌照,竟然没有拍到!
其四,对方把车都换了,怎么会不知道?
请问作为当事人,你关心的是什么?你把注意力集中在什么上?还有,你在等什么?
把一切有利等成了不利,这才想起翻阅电话本,寻找认识交警大队的熟人!
脑子有病!
人生莫不是也如此,所以才如此艰难尴尬和窘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