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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杜拉斯早期的文字风格喜欢用长句,我有一段时间也喜欢用长句来表达急切、绵长,后来当自己沉淀之后便喜欢简洁风,杜拉斯晚年的这部作品表现了她犀利沉着冷静的格调,如同张爱玲晚年写的《小团圆》一样,字字珠玑,对“我”这个角色毫不留情面,剖析展现人物最真实的一面。我本是为学习她的文字风格来重读此书,但发现我笔下的人物与她的那个“女孩”并不符合。
书中的道德伦理观与我们世俗所遵从的存在相悖,比如兄妹俩的不伦,女孩和她小哥的感情,也许是因为大哥的残酷,不管他们死活,对他们拳脚相加,女孩和小哥便形成了相依为命的依恋感,女孩教她小哥行男女之事,这是我们无法理解的,但放在本书中,父亲早逝,母亲偏爱大哥,甚至被大哥指引把女儿关进黑屋子里打她,女孩又害怕又想反抗,她的小哥孱弱,她怕他会被大哥打死,她想保护他,女孩因此形成畸形的爱也就有可理解之处。
女孩对男人的态度也是我们所不及的,男人说他第一眼看到她便知道她不属于任何人,她不会跟谁一辈子,这与我们鼓吹一生一世一个人的想法相违背。无论与爱人,还是孩子父亲或者其他有关的人,都与我们只是有过交集而已,这种不与谁绑在一起的观念,反而能让人得到自由。可能我们受传统观念束缚,嫁鸡随鸡,还有祥林嫂的那种不可事二夫的想法,各种束缚女性的观念,即使到现在社会还是对离婚女性存在偏见,社会环境也并不利于女性的生存,除非她内心足够强大,不然会很受伤害。
女孩和男人在一起是因为欲望,她想跟他做这种事,而他也想跟她做这种事,一拍即合,即使她才十五岁。他在她身上找到那种没有束缚的感觉,她单单是为自己的欲望,他所要娶的女人是一个传统的女人,不是传统女人不好,只是包含着家庭和社会背后的重担,是有压力的,是和人本质上不愿受控制的野性相冲突的,我的表达还是太贫乏。
她从来就没有他属于她的概念,在我们的观念里,他既然爱我,他就要为我所用,他的一切都应该是我的,他的身,他的心,用一纸婚约来牵制住他,或者用孩子来牵绊住他,以实现绑在一起一生一世的愿望,也可以说是一生一世的纠缠,因为太多的联结在一起而分不开。实际上有什么不可分开的呢?放手即可。如果放手之后女方或者男方还惦念着孩子或者前者,那只是因为他或她过得并不舒心,假如他们后来组成的家,他们能共同处理好与前边的关系,也是可以放得下的。
女孩并不在意,她还年轻,还要去经历许多的事,因为父亲早逝,她也渴望一份父爱般的感情,但不是仅仅如此而已,她体验乱伦之爱,还有正常的恋爱。她不管束自己的欲望,但并不代表她是一个滥交滥情之人,她只是想去体验,她不逃避内心的渴望。这是大多数女性无法做到的,我们在某些时候深刻感受到身为女性的痛苦和隐忍,可是当这个特殊时期过去之后我们很快就会将它淡忘,其实伤疤仍然在,只是变得麻木,因为必须麻痹自己才能让自己过得好似简单幸福快乐,而当其她女人也遇到这种痛苦时,你只能安慰她过着过着就好了。
所以我现在的写作是为了让自己更清醒吗?不要那么容易把痛苦虚化,以后当女儿们也经历这些痛苦时,至少我还记得那些痛过的时刻,而不是用敷衍的口吻叫她们去迎合现实,或许我还是应该回归女性的身份,去理解女性的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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