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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财神姓武 | 来源:发表于2019-05-08 20:31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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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鼎的家人们,大家晚上好,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先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啊,这本书叫做从保险代理人到财富顾问。那这本书呢,是帮助我们从客户面临的一些潜在风险出发,挖掘客户呢,防范风险的需求以及怎样用法,商税,商,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提升大家的展业技能和服务品质的这样一本书,是一本儿非常实,操性非常强的展业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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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针对这套课程的一个学习啊,做了以下四点的一个学习,建议。那第一点呢,就是请熟记书中介绍的财富管理风险案例。因为案例呢,是启发你本人还有客户风险意识最直接,最生动的办法,二呢是在阅读每章后,请按照这张的内容逻辑,自己做一张总结表,或是画一张总结图,把最重要的一些论点整理出来,那第三点是与某位客户沟通前,请先按照客户的销量图及可能的需求点找到本书的对应章节,提前做功课,那确保见客户是心中有数,第四点,所有的法商技能都需要应用到工作实践中,通过实践。思考,再学习,再实践,这样不断循环过程来加深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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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总共分为六大章节,也是六个系列吧,他第一章讲的就是婚姻财富保护与人寿保险规划。第二章节是财富的定向传承和保险规划,那第三张是企业家庭与人寿保险规划。第四张是税务筹划与人寿保险规划第五章节。第五章节是CRS协议实施对高端客户的影响与人寿保险规划。那第六个章节是。高科资产配置与人寿保险规划。

今天咱们学习第一章的第一节,婚前财富悟会同妙用保单来隔离,也是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啊,我把这个法律条文应用总结了一下啊,在这里也是念给大家。

婚姻法第17条。夫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无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11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无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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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法解释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资,溪河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000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总结出啊,属于个人财产的包括以下几项,第一,婚前财产,二,医疗费用。三,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四,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自欺。六,婚前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期,指定或赠与把指定继承等帐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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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咨询是什么意思啊,这些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在民法上,司机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自己。天然孳息是一句恶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比如母鸡生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上长的一些果实等,那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无主音出让所属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比如存款得到的利息,部分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等等。

好,前面的讲到了一些关于本章可能用到的一些法律条文,机械名词,释义,那接下来我来给大家讲一讲这个案例。

王老板毕业于国内的一所知名高校,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投入到创新创业的大潮当中,凭借出色的管理才能和商业头脑,加上自己的一个不懈努力,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终于崭露头角,之后,王老板成功引入外部投资,手握巨额现金和价值数千万的股份,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大学毕业生摇身一变变成了钻石王老五。

2014年,事业有成的王老板认识了年轻漂亮的林小姐,脸上迅速确定了婚姻关系,王老板在大学期间辅修过法律课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有较强的意识,为预防婚前婚后财产混同,在听取了多方意见后,他决定将自己的婚婚前大量现金用来购买股票,黄金,并支付了几处房产的首付。

以后公司的发展跌宕起伏,先是公司股价成倍增长,王老板呢,也获得了近千万的财产收入,那之后,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一些问题,王老板本就忙于事业,无暇顾及家庭,事业的不顺更是影响到了他原本温和的性格,回家后,经常对妻子发脾气,频繁的争执磨灭了双方的感情,在婚姻后期,王老板甚至因为生活琐事对妻子大打出手,最终两人感情完全破裂,女方决定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经法院审理,王老板的需要跟妻子分割近千万的财产,想着自己辛辛苦苦打拼,获得的财富需要分一半儿,给结婚仅仅几年的妻子。王老板非常后悔,并且感到非常困惑,当初自己明明已经做了避免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的安排,为什么没有起到作用的。

王老板的困惑,实际上也是很多人的困惑,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在婚前或者在婚前。意识到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的风险,担心,万一发生婚变,自己的婚前财富会遭受巨大的损失,然而他们由于种种原因,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自认为做了一些妥善的安排,实际上,在婚姻发生风险时却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拥有大量财产或持有公司股权的未婚高净值人士,有这样的担心也很正常,他们不希望再发生便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发生损失,尤其是公司股权被分割,再婚的高净值人士,对这个问题也很重视,因为他们往往呢,更希望将自己的婚前财产传承给再婚前的子女,那刚才呢,我们也学了一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通过对于共同财产的一个学习,我们就能。解答案例中王老板的困惑了,首先呢,王老板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婚后公司产生的股东分红。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带来的股权增值都是他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生婚变,这部分财产应应当会被分割,从而给王老板造成巨大的损失,考虑到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还有可能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对这部分财产,王老板在婚前没有进行合理的筹划。

真的,王老板在婚前购买了大量的股票,这些股票在婚后如有增值增值的部分,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所投资的股票股价下跌,损失则由王老板独自承担,那再次。王老板在婚前购置了大量的黄金,离婚时,如果想要使自己的黄金不被分割。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黄金时代,婚前购买的,若是丢失了购买黄金的证据,或发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黄金是婚前购买的。那这部分黄金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面临被分割的风险。

王老板婚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多套房产。并支付了首付款,这个做法呢,也是存在风险的。风险一,虽然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那婚前贷款购置的房产在分割十分给王老板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离婚时妻子名下没有房产,也有可能分割给女方啊,风险二,婚前贷款贷款购房,如王老板不能证明自己。完全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偿还的贷款,则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婚后获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也会进行分割。

王老板在婚前已经意识到了财产混同的风险,订做了预防措施,但是他的婚前财富保护方案并不专业,导致所做的预防措施未能充分起到作用,那婚后婚姻一旦出现问题,就面临巨额财产被分割的风险,像王老板这样的高净值人士呢,结婚之前就知道要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那避免婚前婚后财产的混同,那么他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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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鉴于王老板是公司董事长,为避免离婚时,公司分红及股权增值的分割,可以在婚前与女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分红,尤其是股权增值部分属于老板的个人财产,为了对女方给予补偿,婚前财产协议中可同时约定。王老板以分期支付保费的方式。那女方购买年金保险,投保人,美女方,被保险人为女方。身故受益人,受益人为女方的父亲或母亲。

这个方案呢,有如下几点好处,第一点,王老板的公司分红和公司股权增值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婚姻状况变化的影响,既能保证王老板的采访安全,还能使公司的运转及发展不受影响,第二,那女方购买了大额的年金保险,补偿了女方放弃公司分红及。公司股权增值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并非女方此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因此这个方案女方更容易接受,并使双方不至于。在婚前就产生较大隔阂。

第三,该保单方案呢和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巧妙帮助女方锁定保费来源,若婚后男方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几乎女方用于交保费的资金。则男方名下的股权分红和股权增值,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南方的,为避免股权受影响,一定都会定期给女方。最近交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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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王老板婚前有大量的现金,财产,这部分财产呢,容易和婚后的现金发生混同,所以。对于婚前的现金,财产,王老板需要做清晰的区分,为此呢,王老板,你可以在婚前为自己配置终身年金保险,投保人为王老板,被保险人为王老板自己身故,受益人为王老板的父母。这个方案呢,有如下几点好处。

第一,婚前现金进入保单变为保单中的保费,婚前保费和婚后现金实现了隔离。至于交纳保费的方式,老板可以选择。婚前趸交,这样就能证明保费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交纳的,也可以单独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前呢,就在该。该卡内存足,用于交保费的资金,这样可以实现分期缴纳保费。并证明保费都是来自婚前个人存款。

年轻保险的事,随取随用,且属于王老板的个人财产,王老板自己给自己投保,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根据目前中国终身年金保险产品的惯例,五年后呢,王老板如果需要现金,可以从保单中领取生存年金。那多年后,王老板领取的领取的生存年金,如果。超出婚前交纳的总保费,关于超出的部分,虽然理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应该已经稳定下来,稳定不了的可能早已解除,不会涉及。超出保费那部分财产的一个分割。即便多年后,王老板领取的年金总额超出了婚前总保费,且超出的部分面临婚变分割。王老板的婚前财产还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第三,身故受益金不会外流,假使忙老板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身亡,因为保险构架指定了身故受益人为王,老板,父母,那日后,也可以将受益人改为子女。所以将其身故受益,金不会成为遗产,被分配,而是会龟毛,老板的父母。我侄女说,有保证了,财产在他的血气内部流转不会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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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结婚之前,王老板的父母呢,军舰带,年龄,也还是和可以让父母做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王老板自己作为身故,受益人来配置终身寿,或者是年金保险,这里呢,以终身寿险为例,说明,投保人为王老板,父亲,被保险人为王老板,父亲身故,受益人为王老板。这个方案呢,有如下的几点好处。

第一。因为是王老板婚前用父亲名义代持保单,所以能实现婚前现金隔离,王老板父亲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配置终身寿险,用马老板婚前的资金交保费,这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是第三人,即便马老板婚后出现婚姻危机,此保单呢,也不会被分割,从而实现。婚前财产的隔离和保护。

第二,因为是终身寿险,确实婚姻,婚前用毛老板父亲的名义购买的保单。如果婚后王老板的父亲身故,则王老板自己作为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将会领取身故受益金,该身故受益金,作为老王老板的婚后个人财产。那不过这个方案的话也是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王老板出钱用父亲的名义投保王老板呢,最好是在婚前交完全部报废。第二,如果选择期交保费,则王老板需要在婚前单独开设一张新的银行卡。并且呢,确保该卡再婚后没有任何资金进入。是用来支付父亲购买的终身寿险的保费,每次交费时可以从该卡转给父亲。这样就能证明该保单的所有保费均适用王老板的婚前个人资金负担。

第三,如果王老板婚后父亲身故,王老板领取的身故受益金,虽然该笔身故受益,金,领取后属于马老板的个人资产。但若。该笔身故,受益金和婚后双方的共同现金发生混同,依旧会面临风险。因此需要王老板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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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呢是一段过程,法商,鱼露,感情与财富的平衡需要智慧,如何做到既不伤感情,又保护好自己多年的积蓄,人寿保险是应该优先被考虑的工具,在婚姻的世界里,指望靠爱心和良心来保障财产安全,多少有些赌运气的成分,不如来一份儿保险合同,让所有人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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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节课的学习就到这里了,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那我也是希望能够打造我们顶顶自己的金融医生,那保险精英顺便坐一下下节课的预告,下一节课。主要是讲全职太太婚内财产保护与保险工具。

来说一下我自己的一个感悟啊,那对于这堂课程呢,尤其是前面几条的一个学习建议非常重要啊,就是,比如说熟记书中介绍的一些财富管理的风险案例,因为确实是这种案例呢,是启发客户风险日益时最直接,最生动的一个方法,那你比如说读完每章以后呢,按照这张的一个内容逻辑做一个总结表。然后或者说脑袋里浮出一幅画像,比如我身边是否有这样的这样类型的客户。

上课的一个内容逻辑呢,同样也是。已发现客户的风险为出发点,比如这些高净值客户,再婚后可能会发生哪些风险,尤其是。财富资产混同这一块儿,那把这样一个风险点痛点列出来之后,那么对应的做出三种方案,猪猪三种方案,并且呢,能够详细的讲述这三种方案的一些好处,机器注意的方向。那我想如果我们身边有这类客户的话,把这些都讲到,我觉得一定。那怎么说呀,一定会得到客户的认可。

那今天的这节课呢,就到这里,结束也是,大家可以互相讨论一下。最主要是希望可以给大家有所提示,有所帮助,好了,感谢大家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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