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现象。
一边,一群收入丰厚的年轻人在欢声笑语中谈论着公益、慈善、正义这样的高尚话题;楼下,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看门人默默地在门口守了一整天,她的收入甚至不及那些年轻人的十分之一;不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打工者推着一车水泥,他低着头,全然没有生活的自信,因为在附近工作的绝大部分人在付出比他少得多劳动的情况下得到的却比他多得多。
善即在不要求回报的情况下主动给被动个体无私的施予,而我却分明是在一个自我享受的时候堂而皇之地谈及如何行善。我完全没有感同身受地体会到那些弱势群体的苦,这样的善只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伪善。如果说这也是本能,那么这便是自私的本能。
不不不,我错了,善的确是人类的本能,伦理学家和哲学家都是这么说的。不不不,还可以再思考一下,比如宗教。
如果说人的自私本性为真,善的本能也为真,而宗教是教人向善的,但宗教又起源于人类对于未可知的恐惧,那么,完全有理由认为�人类的善恰恰源自于自私,因为恐惧即是人个体所面临的痛苦,而出于自私,人类要消除这种痛苦。正义也是如此,于是有了“正义只是源于人类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这种说法。
也正是因为人是自私的,所以没有一个人不想得到善的对待,然而,人又应该是平等的,故如果想得到善的对待,就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别人。久而久之,当人们对这样的方式形成的共识,社会契约也就产生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也就不攻自破。因此,是人类意识到可以通过一种可行的方式免除有可能发生的苦难以及人类有追求幸福这样的终极人生目的使人类选择了善。
行善的人是幸福的,一个不幸而行善的人将善作为工具使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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