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这张极为不起眼的罚款票据,竟然有一笔辉煌的历史呢。那还是老伴当年去广州白云山药厂学习。工余之际去改革前哨深圳中英街考察。老伴一行多人兴致勃勃只顾参观改革成果,不慎进入当时还是英国鬼子统治下的香港一侧也未察觉。直到港英警察发声“退回去退回去”才发现已经走到街尽头过了线咧。老伴她们赶快退了回来。不过,港英警察倒也未再有啥举措。倒是深圳这边戴红箍的人,拦住老伴她们不依不饶。因担心耽误返程车,老伴她们问怎么办才能放她们走。对方或许是尚有良心,遂作罚款处理,按人头收了她们一人五元钱就挥手放行。老伴虽然在延安工作但歪歪好好也是北京知青来着有些常识有些胆略用当今的话说就是不惹事也不怕事。故提出给她们一个凭据“万一再有人拦住我们还要罚款怎么办?”对方呢,当即大度的掏出本票据,填写了日期“刺啦”一声撕了下来,递给老伴她们说“再有人要罚你们,给他看这个就行了的啦”。
事后老伴说要珍藏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出境的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老伴一个月挣四十二元,我呢,一个月四十九元。五元钱,当年给孩子吃牛奶,一个月就是五元钱。也就是说,那时深圳把孩子一个月的奶钱给罚走的啦!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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