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出差了,昨晚我带着小孩回高中散步。虽然已经毕业近十年,走在飘着柠檬桉清香的小道上,还是一如既往。虽然身边陪伴的人从小王变成小小王。我庆幸自己的幸运。
我听蒋勋讲孤独感,在大都会里,走在街道上,往来的人群川流不息,不知他人的目的和远方。他们的脚步匆忙,他们究竟要去哪里。其实在这样的群体中,我们也想去了解,但一方面希望了解,一方面害怕被敲门。所以朋友圈只可见三天,所以悲喜都藏在美好后面,所以孤独。
从城市回到小城,每天下班路程所花费的时间从一个小时缩减到十分钟,回家就能吃上热饭,中午可以躺在自己的床上睡觉,一出门走十分钟就到了木栈道,有时间陪小孩,有时间走在充满回忆的小路上发呆。无意间,失去孤独感。
孤独感于我而言,如孤芳自赏。我乐于在下班的公交车站偷看等车的人,猜想他们的性格、职业和故事。迷路的时候,抬头看漫天落叶,忍不住把脖子缩进衣领,脚趾头被冻得有些发麻,步履匆匆,但是陌生能带来期待,路口转角的漂亮小店,都是惊喜。
在小城,可能走200米就有一张熟悉的脸,大家友好交谈,互相帮助。
小城再好,也忍不住有点失落。
所以怎么保持孤独的快乐,我还要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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