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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你还记得班里那个让你曾经朝思暮想的女孩儿嘛?(三)

哥们!你还记得班里那个让你曾经朝思暮想的女孩儿嘛?(三)

作者: 文广大刀 | 来源:发表于2018-11-02 21:19 被阅读0次

    大鹏的老家离我家不到十公里,全村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当年是种地,而今是打工。大鹏的父亲在身边人还一心从土里刨食的时候,先人一步,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去了广州创业。在生活都安顿稍妥之后,小学一年级的大鹏也跟随母亲一起去了广州并在那里完成了小学学业。

    小升初的时候由于是外来户口,不能在当地高考,大鹏的父亲决定让大鹏回本市完成初中和高中。这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大鹏于是开始了自己一个人的中学寄宿生涯。

    前面铺垫了这么多,就是因为直到现在我们坐在一起,大鹏还会提及当年的那个情景,他作为一个转校生特别想和我多问一些关于学校的事儿,而我虽乐于帮助但实在无奈于没空,只能一边补作业,一边和他聊着学校的繁琐。

    说出来我都不信,但是在记忆里的那个开学第一周,的的确确是没上多少课,但绝对没少写字,写到手酸的时候,还在写!

    第三天,我终于把所有的作业补完了。

    带着胜利的喜悦,我推开了班主任的门,准备从她的黑名单里把我划出去,给自己一个小解脱。

    推开门的那一刻,在班主任办公桌前我看见了一个短发圆脸女孩儿,几个月之后,她成了我的初恋。

    回忆总是习惯性给某些难以忘记的美好时刻加上滤镜,那是上午的第二或第三节课间,但每次回忆,总觉得那天好像有着午后的阳光般的美。

    冯小刚在拍《芳华》之前,回忆自己当年在文工团的岁月,记忆里,也是有光的,波光粼粼,从游泳池反射出来,潜意识地告诉你,那叫美好。

    那天她穿了一件帽衫,黑色的,衣服前面有一个可爱的卡通图案,班主任收下作业吩咐我帮忙把她的东西搬到教室里,我搬起了她的新课本走回教室,路上,我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们就叫她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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