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又把《追风筝的人》看了一遍。
看到最后阿米尔去给哈桑的儿子捡风筝的时候说“为你,我愿意去一千次”的时候我被感动了。
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生长在阿富汗喀布尔,是一个富家少爷,仆人阿里的儿子是哈站拉人,阿米尔和哈桑一起玩耍,放风筝,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无论任何时候。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父亲的好感夺得了冠军,哈桑去追第二名的风筝来证明阿米尔的成绩,归途中被阿塞夫强暴。阿米尔亲眼目睹这一切,然而他的怯懦使他并不敢站出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米尔无法面对哈桑于是设计了偷盗事件陷害哈桑导致阿里和哈桑离开了这个家。后来苏联侵略阿富汗,爸爸带着阿米尔逃亡到巴基斯坦,随后迁居到美国的旧金山,在那里阿米尔认识了索拉雅,并且结婚。而后阿米尔得知哈桑及其儿子的消息。于是只身回到阿富汗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书中的前半部分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他们在阿富汗度过的时光,那是阿米尔快乐的童年时代,有富足的家庭,忠实的仆人,放风筝夺得第一名的荣誉,然而这一切都因为对哈桑的愧疚显得不值一提。年少时的阿米尔,展现出人性的丑恶,哈桑什么都知道,但是却原谅了他,但越是这样阿米尔越是抬不起头来,最后失去了哈桑。
书中的后半部分展现出的是一个重生的阿米尔,成年后的阿米尔不再是那个自私怯懦的少年,而是一个正直勇敢的年轻人,他从美国回到阿富汗就已经证明对当年的认错,而哈桑写给阿米尔的信,说明哈桑从来就没有怪过阿米尔,他永远怀念和少爷阿米尔一起在喀布尔度过的时光,哪怕阿米尔欺负他,躲在一边不救他,他仍然希望能再在一起放风筝。
是谁说过,年少的友谊就像初恋般美好,阿米尔和哈桑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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