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狄更斯的著作《双城记》,明白了仇恨只会摧毁一个人,而唯有爱才能让人安宁。
说点题外的话题,我上初中的时候,家里购置了一个联想大头机,我和姐姐开心极了,尽管每天拨号上网的网速堪比老牛拉破车,但是对于初次接触新鲜事物的我们别提多兴奋了。因为买了大头机,商家还附赠了一个光盘,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蓝色的光盘夹,里面就有一张全国名著集合光盘,收录了国内外各种各样的书籍。
于是,每到周末或者晚上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看书,每天晚上都会解决一本名著,我猜我看书的速度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国外的名著,现在的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原因,因为国内的名著比较喜欢娓娓道来一些故事,相比之下国外的名著会有很多转折或者翻转,可以说更具戏剧性。年少的我一定是被里面热闹的情节所吸引。当时看了好多好多名著,像《汤姆叔叔的小屋》、《呼啸山庄》、《简爱》、《巴黎圣母院》、《雾都孤儿》等等,看的时候废寝忘食,看完就完全忘记了,这就是典型的看热闹。
多年之后再听说书人讲这些外国的名著,似乎又看到那个黑暗里偷摸看小说的自己,然而今时今日的我不单是看热闹,而是从中学到了更多的人生感悟。
马奈特在巴士底狱遭受的磨难让人绝望,然而和女儿露西的幸福相比,那些非人的经历和往日的仇恨又算的了什么呢?是对女儿的伟大父爱让马奈特医生学会放下。于此形成鲜明对别的德发日太太对仇恨的执着,伯爵兄弟对他们家族造成的毁灭,必须用伯爵家族的毁灭来祭奠,哪怕牺牲无辜后代查尔斯的生命,这种仇恨的火苗也会烧伤自己,哪怕最后死去也不会浇灭她内心的仇恨之火。
最让我心疼的是那个被称为胡狼的卡顿,当遇到内心的白月光之后,从前那个玩世不恭、两眼无光的男子瞬间看到了光明和人生的方向,如果让自己爱的人幸福,那么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是值得的。这也是为什么卡顿选择和查尔斯交换身份,替查尔斯走上了断头台。他选择了让爱救赎自我,也正是爱让他获得了一生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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