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公,
转眼间,我们已经认识7年之久。
人们说婚姻会有7年之痒,痒么,可能会吧,毕竟你每次上床睡觉不洗脚。
人们也说细胞7年更新一次,于是我从恋爱中“跳起舞来像沙漠里的小公主”(情书原话)变成现在满声嫌弃的“小胖子,小肉球,小胖肉。”
人们还说婚姻里尽量不要与婆婆共处,但婆婆是我们生活里最好的调和剂,三人同在屋檐下,充满了欢声笑语。
人们说了很多道理,可我们总是有办法证明传统的道理未必准确。
遇见你之前,我一直知道自己的理想型-他一定是理工男,必须聪明,最好学霸;有赚钱的能力没有花钱的欲望;
我只是不知道竟然真的有个人可以tick all my boxes。
我曾经两手叉腰,气势十足地宣称:“作为老婆,我的优点是勤劳善良,贤惠持家,知书达理,聪明美丽,幽默可爱。”
“所以你的缺点就是皮特别厚了?”,你不加思索地笑眯眯的问道。
你看,两情若是久长时,人生何必若初见。
Let it burn, my sou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