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与家人的电话煲、在朋友的聚会中,均有不妥言谈问题。
与朋友聊天,不应该谈及单位不太上得了台面的人与事,对个人、对单位均不好。
与家人聊天,不应该有家长理短的叙事方法。一件事,本来没有家长理短或者没有太明显、太直白的家长理短,或者有家长理短,也不应该拿出来说。如果拿出来说了,性质就变了。
首先,变味了。一件事,到了个人嘴里拿出来再述,很难客观、无情绪观点地叙述。变味,就是改变了原来更接近事实的味道。加注了个人观念、添油加醋的描述,大抵就有了八卦的味道、有了扭曲事实的嫌疑。
其次,目的变了。一件事,拿出来再议。除非事情单纯本身搞笑,那就是要表达个人的是非之心了,敬慕的、嫉妒的、憎恨的,而后两种为多见,谁人背后不议人。嫉妒的、憎恨的言语,最终会引来矛盾、挑起是非。
说者有什么好处呢?图一时嘴快罢了。回来就后悔,没有惹出什么是非就算万幸了。
听者有什么好处呢?满足了猎奇心外,但听到的往往是负面消息,心境也不会好在哪里。
既然说者、听者均无益的事,还是少说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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