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的小说《猫》 讲述了“我”家三次养猫的经历。
前两只猫毛色好看,活泼可爱,深得家人喜爱。尤其是第二只猫更有趣更活泼。它的胆子特大,经常跑到大街上。它能力强,不仅会爬树,还会抓老鼠。因此“我”一家人一天总会“小猫呢”地问几次,对于它的被人偷走,不同于第一只猫病死时的痛苦,而是愤恨加诅咒。
第三只猫是门口捡回的流浪猫,毛色不好看,又瘦又懒,到了冬天竟然在火炉边将毛烧了一大块,样子更丑了。哪怕它躺在主人脚边,也没人愿意逗弄它。这只猫呢,终日吃了睡,睡了长就成了一只胖猫。后来“我”家添了新宠芙蓉鸟,这只胖猫没事就喜欢盯着鸟笼看,结果有了吃鸟的嫌疑。后来果然一只芙蓉鸟被什么东西吃了,“我”直接认定这只猫是真凶,拿木棍打了猫一下还不解恨。再后来吃鸟的黑猫再次作案时被逮了个正着,胖猫终于洗脱了罪行,怎奈“我”那一棍打伤了它,两个月后它就死在了人家的屋脊上了。“我”因无法去向一只猫忏悔,为自己的暴行而无比自责、内疚,从此,家里永不养猫。
小说是在讲一只猫的悲剧,因为人的偏见而导致猫的屈死。这只猫仅仅是丑了一点,懒了一点,并没有做一点伤害他人他物的事,结果有了不好的事情就成了怀疑对象。如果是第二只猫真吃了芙蓉鸟,这一家人的反应又当如何呢?作者创作这个故事本意是要提醒人们关注弱小,同情弱势群体。可事实上,人们在面对弱小时,是感情上凭好恶去对待,还是能理智地分析然后采取相应行动?恐怕即便是在家里也是一样的情形,父母喜欢的孩子要受宠一些,同样是犯错,一笑了之或轻罚,而不受待见的孩子可能会骂得很难听,罚得很重的。
这个故事在讲猫的故事,而事实上又岂止是在讲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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