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光,照在漆黑一片的舞台上。
面容憔悴、身着笔挺西装夹克的男人微微抬手,似乎要遮挡住这刺眼的灯光,腕上的镣铐闪闪发亮。
这个仪态举止都无可指摘的男人究竟犯下了怎样的罪行,让法院在三十五年来多次提审?
在陪审团一再盘问下,名为内森的男人终于交代了当年的一切犯罪细节。
而这,始于两个年轻人的一场危险游戏。
2.
这世上总有一种人,他站在那里,就闪闪发光。而理查德,就是这样。
他会穿着最熨帖的西装三件套,解开最顶上那粒纽扣;他会彬彬有礼、幽默风趣地与派对上最美的姑娘调笑,在姑娘佯装害羞时露出讥讽的神情;他会乐于参加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邀请的派对,却与所有人亲密又疏远。
他这热情满满又蛮不在乎的劲儿,偏偏让整个交际圈都为止疯狂,女人,还有男人。
爱上他,是件太过容易的事,就像夜间出没的蛾子会义无反顾地撞进目之所及的光源,嗜光,是刻在夜行动物基因深处的固有属性。
封闭独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的人,总是会在孤独的自我之外,砌一面面高墙,风雨不侵,只有光才能寻到那些疏漏的缝隙,无所顾忌地钻入,霸道地占满整个空间。
在内森意识到自己爱上理查德之前,他的整个身心早已经为之臣服。
3.
每个人出生时都是完整的个体,因为害怕、厌恶、克制逐渐丢失了一半的自己。
余生或许都会用来找寻丢失的那一半,有意,或无意,但找到的那一刻,便会丢下自己所有的伪装。
自尊,或许还有其他。
对内森而言,一开始只想每天看到他,然后想每天陪伴他左右,最后,他身边所有的无关人等都是那么碍眼,虚伪的恭维,做作的殷勤。
人人都爱他的潇洒风度,我还爱他那空虚疯狂的灵魂。
“想继续待在我身边?今晚旧仓库见。”
4.
火,
到处都是。
哔哔剥剥木板断裂,是焰魔的晚宴,火舌几乎卷上理查德锃亮的皮鞋,他似乎毫无知觉。
明明是在做罪恶的事,下一秒或许就会警笛大作,冲进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察将两个该死的纵火犯逮捕,但内森却有一瞬间觉得,理查德火光下的容貌,耀眼得恍若神袛。
“哈哈哈哈,你看这火光,多漂亮,多刺激。”
内森紧紧攥着汽油桶,仰望着二楼。
疯狂大笑的理查德半蹲着,手里的火引抛起又落下,歪着脑袋俯视着他。
“快走吧,警察就要来了。”内森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切,胆小鬼。”理查德从台阶跃下,掸了掸沾上西裤的灰烬,外套搭在肩上,“回去了。”
5.
把灵魂交给魔鬼是什么感觉?
在内森用鲜血签下契约的那一刻,大概有所体会。
“我愿协助理查德,帮他完成所有‘微不足道’的犯罪,而他将满足我情感上的一切需求。”
内森原以为理查德瞧不上自己,这一点对方显然并未掩饰。
他知道理查德自诩为尼采笔下的“超人”,是“超越一切的存在”;他知道理查德看不上所谓名校,所以从不出现在课堂;他知道理查德看不上身边的“朋友”,所以聚会结束绝不停留;他知道理查德甚至连犯罪都不放在心上,似乎那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游戏。
可在理查德主动提出签订契约,提出以他自己的情感作为交换条件,内森才明白,理查德看不上一切,包括他自己。
6.
“可爱的小孩,要不要过来。”
“到这里来,看看我的跑车。”
“看它流畅的线条,看它艳丽的颜色。”
“最新款的跑车,你坐在前排,我载着你。”
“在你的同学面前兜一圈,多么气派。”
“我不是坏人,不要害怕,只是想跟你一起玩。”
“过来看看这辆跑车吧,可爱的小孩。”
恶魔若是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优雅地弯腰,用低沉迷离的嗓音,温柔俊逸的笑容,诱惑你和他一起玩耍,大抵没有小孩子能坚定地拒绝。
一步,两步,帅气的跑车神气十足地鸣笛。
一步,两步,翩翩的绅士打开车门恭候。
一步,两步……
汽车前灯倏然熄灭,舞台只余一片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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