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在我的书架里面也不知道躺了多久,以前也只是粗略翻过一些,每次都是觉得没什么意思也就不了了之了,这次在看过杨绛先生的几本书之后对于钱钟书也是有了一些好奇,这本书也是自然被翻开,而且一看就是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的。
这本书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那句对于爱情的人的描写,其实这几乎是一句万能的金句可以适合任何的场合。
其实,这本书之所以在今天看起来很有感触,莫过于文章的主人公,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形象总是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恍惚间有点将自己带入的感觉。这个人有点像志大才疏,懂些人情却又不甚精通,有些追求却又容易人云亦云,唯一值得称赞的不过一张尖酸刻薄的嘴而已,但是这嘴大部分用来插科打诨,要真的得是拿去针砭时弊我想也不会有太多高明的结论。其实,我们今人大部分也是如此,没有什么强大的内心,最终也是归于平庸。
对于他的爱情,其实每一个都是悲剧,自己在这个二人世界里面都是处于被耍的那一个,这点倒是有点让人同情,不过也算是性格使然,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的。
文章的结尾是杨绛先生所做的《记钱钟书与<围城>》,杨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言语间让人不由得想起两人之间的伉俪情深。杨先生说钱老颇“痴”,我想这是两人之间的玩笑之语。如果钱老真的是“痴”,又怎么会对于人情世故描写的如此真实。虽然这只是一本并不厚的小说,但是说它道尽人际交往中的各种关系毫不过分,对于人际之间的那种虚伪做作表现的淋漓尽致,用戏谑的语言让我们在发笑之余不由得扪心自问,我们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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