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了《我不是药神》,感触良多。家里人去年也吃过格列卫,原研药价格虽然没电影里那么贵,不报销也要2万多一个月。不过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该药已经纳入医保,能报销大部分。同时国家也有慈善赠药的活动,吃一年大概只要2万多,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同时由于格列卫的专利已经过期,很多患者还选择更为便宜成分相同的国产药代替。就单从格列卫来讲确实像电影最后结尾说的:没人再吃印度药。但是其他药物又怎么办呢,今天就简单聊聊。
进口靶向药为什么贵?
以格列卫为例,电影中最开始原研药要4万一个月。先讲讲这个药的历史,可以说药物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作为首个上市的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开创了肿瘤分子靶向治疗的时代,是目前用于治疗慢粒白血病和胃肠道间质肿瘤的一线药物。其研发过程中,造就了两个“世界第一”、五位美国院士、五位拉斯克奖(美国生物医药最高奖)。
1.1986年,由Ciba-Geigy制药公司(现属于诺华公司)的尼古拉斯•莱登(NicholasLydon)领导的研究小组发现了分子式CGP57148B,这就是后来造福万千病人的——伊马替尼(imatinib)
2.因为在当时慢粒白血病是一种较为罕见的疾病,药物的市场潜力很低, Ciba-Geigy公司对此药缺乏兴趣。就在新药要胎死腹中的时候,转机发生在1997年,Ciba-Geigy和其他公司合并,成立了诺华公司。
3.诺华在1998年6月启动了该药的Ⅰ期临床试验 。试验显示该药副作用极小,且临床效果极佳。2001年,在临床试验不足3年的情况下,美国FDA就通过了该药的审批,正式上市销售。诺华公司将正式销售的伊马替尼命名为格列卫(Gleevec)。
从50年代最初费城染色体的发现,到格列卫正式诞生,耗时近半世纪,就像“十年磨一剑”一般。没有几代科学家的共同坚持和努力,以及诺华公司约50亿美元的投入,该药品不可成功。
毕竟药品的核心不是在于制造而是研发,根据网络数据显示1997-2011年诺华研发花费近836亿美元,共21种新药获批,平均每个新药研发花费高达40亿美元。2016年更以9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高达全球医药公司第一,公司全年净利润为66.98亿美元。
根据WTO专利保护协议,新药有二十年的保护期,在这期间公司拥有垄断定价权。为了能收回投入并且快速赚钱,也为了今后能有动力和资金基础继续研发新药,在专利期内公司必然要把药卖出天价,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理论上讲,在专利期内包括大部分欧美国家的患者,也都没法吃上便宜药。再加上国内药物经手渠道多,一盒药从生产到销售,层层代理,每层又有自己的利润空间,药价更会提高。
为什么印度能仿制而中国不能?
首先,技术上中国绝对有能力仿制,但根据WTO和国际版权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原研厂商的合法权益,在专利期内,是不允许进行仿制的。只要专利保护期一过,中国公司就能进行仿制。同样以格列卫为例,网上资料显示其药物成分专利保护2015年就已经过期,国内随后已有仿制药上市。但工艺制法专利要2019年才过期,所以国产药和原研药虽然成分相同但工艺上还是有区别。
其次,印度并不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其专利法案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的专利。同时对药物执行专利强制许可,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政府可以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保障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加上印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药物人体试验地,很多公司需要进行相应试验,因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后,2013年印度最高法院驳回诺华公司对格列卫进行专利保护的要求,认定印度仿制的特效药可以继续出售。这场持续了7年的诉讼的胜利,标志政府为其仿制药产业明确提供了保护伞。
谁才是药神?
电影里“劫富济贫”的主角肯定不是,毕竟印度药也不是长久之计。上面说了欧美公司巨额投入后当然要获取利润,也不会去当。那最后只有靠国家,事实上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努力,亲身体会就是格列卫进入医保后,通过报销加上慈善援助项目,患者负担极大的减轻。去年通过谈判,包括厄洛替尼、贝伐珠单抗在内的15种靶向药物都进入了医保报销目录,同时价格也大大降低。今年进口药关税也取消了,已经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救命药纳入医保。当然更希望国家能加大投入和技术研发。能自己研制出药物,不再看欧美的脸色,成为真正的药神。
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生命权更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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