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赶潮看了新近热片《我不是药神》,息影而思,不禁想问:那么,谁才是药神?
有良心的非法药贩不是药神。
从电影开头看,主人公程勇一开始只是个连房租都交不起的一脸倒霉相的保健品商贩,他甚至穷困潦倒到连孩子的抚养权都几乎保不住,可谓是毫无神相、更无神力的一个人。一次意外机会获得印度仿制药格列宁在中国代理权,才使他面目光鲜起来,才使他在夜总会可以摆起阔来。好在他在暴富后良心没有泯灭,在逐利奔杀、欺诈成风的社会风潮中,他有机会“吸血”却没有过分贪婪,始终微利卖药,能够将心比心对待底层百姓,甚至为保病人生命得以延续,明知自己非法卖药终将在劫难逃,仍踏浪(难)而去,从这一点来看,他仿佛略有“神”性,近乎其“神”。
然电影结局处,程勇终究被宣判有罪后押解而去。虽说囚车行过处的路两旁,有那么多曾经称他为“药神”的病人默然相送,仿佛他真的就是盗取火种给人类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但普罗米修斯是古希腊的神,不是中国的神,中国的神从来都是自由的,有求必应,无所不能的,程勇终究只如他的名字,“呈”一时之“勇”罢了,他终究成为阶下“囚”,是囚就不自由,不自由就无法上天入地,有求必应,因此他说“我不是药神”,是大实话。
那么合法药商是不是“药神”?
影片中,格列宁原研产商瑞士代表第一次出镜,面对的场面就是一群病人的拉横幅抗议天价药。他们显然不是“药神”。人们对神从来顶礼膜拜,谁曾见过被芸芸众生拉着横幅抗议的“神”?!
影片中瑞士代表胖瘦恰当,西装革履,有色眼镜下的表情理性淡定而又高深莫测。从外在形象的那种完美无缺,那种云端高处不可及的样子看,他们比程勇之流更接近神的形象,但也恰是这种云端不可及的高感,注定他们不会是病人群体的“药神”。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据说现实版的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特效药格列卫,药企从研发伊始到上市,用时50年,投资超50亿美元,这也是医药圈著名的“双十定律”,10年10个亿,而且是美元,代表一款新药研发成功平均耗时成本和经济成本。企业终究是营利为目的,不想营利的企业,连活不活得下来都成问题,指望他们能立地成佛羽化登仙也是为其难也。
瑞士代表态度从出场到收场看都是似克制实则强硬。他们也是有强硬的底气,新品药研发成功率不到2%,企业研发成功也算尽了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给芸芸众生提供了一种生之可能,这是他们的底气所在,如果让他们让利无法回本,企业本身就生无可能,因此,他们首要的必须通过高定价收回前期投入,而不是成为救苦救难的神,因此,瑞士代表在应对病人群体抗议时,只用很简省的话说:我们的药价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如果你们再无理取闹,那我只能选择报警。
那么警察是不是药神?警察是社会治安秩序的守护者,也是公民人身安全的守护者,他们仿佛应有“神”一样的使命,或者人们往往期望他们有“神”一样的无所不能。事实上警察不可能无所不能,若是警察可以无所不能,那么整个社会也是危险的。因此,警察有法律这个“紧箍咒”套在头顶,他们只能在法律框架内施展拳脚,越出法律框架动手动脚,“紧箍咒”就要念得他们不仅仅头疼而已。因此公安局的头儿不管药之效如何,只问“是不是走私,有没有进医疗手册”,也就是只问合不合法。而主办的曹警官当面对一面是法,一面是可以救命的违禁药,知道自己于法于情都办不了这个案,只好黯然请辞,警察当然不可能药神。
那么,都不是药神,老百姓的命呢?老百姓希望有药神。比如白血病患者吕受益,是他最早出的主意让程勇铤而走险,去印度走私仿制药,他本来最应该“履受益”,应该得活,但他却死了,黄毛也死了,他们的死去,促使程勇这个从不想当救世主的平凡人突然有勇气呈一时之勇。然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一时之勇也终究是靠不住的,不是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只能见招拆招,见无招想招,最好是群策群力,合力成一个大力神。
影片之外,现实政策也一直在破冰,近三年,抗癌药“零关税”,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取消药品加成、两票制等药价新政频出,“高价救命”困境一直在解局。李克强总理就此影片引发的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保供等相关措施。
因此,程勇在最后法庭陈词中说,相信会越来越好。观影者也暖心地看到,法之无情亦有情,结局中所谓的“药神”得到酌情减刑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