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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的原则

设计模式的原则

作者: 吃瓜群众666 | 来源:发表于2019-10-30 12:11 被阅读0次

    设计模式是软件开发大佬总结出来的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的一般性方案。

    目的:使代码更容易被人理解,可靠性更高,更容易被复用。

    一、开放-封闭原则 : 是指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对于扩展开放,对于更改封闭。

    1.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2.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3.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4.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5.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针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的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二、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1.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2.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且将这些职责分离。如果你能想到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有多于一个的职责,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

    三、依赖倒转原则: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A.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B.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1.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那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

    四、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要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1.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2.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则,使得继承复用成为了可能,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的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五、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外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1.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2.迪米特法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六、接口隔离原则: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方法集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七、合成复用原则:原则是尽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

    聚合:表示一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对象不是A对象的一部分,如:雁群和大雁。
    组合:表示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一样,如:鸟和翅膀。

    —— 摘自 程杰 《大话设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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