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方 第二十一
【原文21·11】
楚王与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丧吾存。夫‘凡之亡不足以丧无存’,则楚之存,不足以存存。由是观之,则凡未始亡而楚未始存也。”
【译文】
楚文王与凡国国君坐在一起,不一会儿,楚王的近臣一次又一次报告凡国已经灭亡。凡国国君说:“凡国的灭亡,不足以丧失我的存在。既然‘凡国的灭亡不足以丧失我的存在’,那么楚国的存在也不足以保存它的存在。由此看来,那么,凡国也就未尝灭亡而楚国也就未尝存在了。”
【心解】
凡君认为,个人与国家不能划等号。个人在集体中,仍然有其独特的价值。群体只是名目。以道观之,存与亡,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参考资料: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傅佩荣《傅佩荣译解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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