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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讲《民法典》(二)

给孩子讲《民法典》(二)

作者: 恐龙佳 | 来源:发表于2020-08-10 19:39 被阅读0次

            “妈妈,您上次给我讲了《民法典》产生的来龙去脉。但是我忘记问您,《民法典》的作用了?您能给我讲讲吗?”小朋友还在思考。

            “大宝,你对《民法典》上瘾了呀?太好了!妈妈跟你说说,我说的不一定对,你也可以谈你的想法”老母亲又一次开始普法的道路。

            “孩子,你要知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未必就一定需要一部民法典。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决定要编撰一部民法典时,一定是代表着这个国家、民族做了一项重大的决定。什么重大的决定呢?就是要通过民法典的编撰,表达国家、民族对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看法。你仔细想想,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主要有哪些问题?”

            “那有很多问题啊,好像到处都是问题呀”小朋友答到。

            “对!例如说,如何看待人的问题?如何看待家的问题?如何看待社会的问题,如何看待国家的问题?如何看待人类的问题?如何看待自然的问题?这就是人类所面对的基本问题。编纂民法典,要表达我们国家和民族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所以人们经常讲说,民法典包含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密码,民法更能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

              “妈妈,你能给我举个例子吗?就是关于民法典的例子?”

            “好吧,我去网上找一个,给你讲讲。你看这个啊,2000年5月11号,大概凌晨1点多,夜深人静,但是有两个人没睡觉。他们在重庆一条马路上边在吵架,事后警方调查查明两个人吵什么呢?一个人是搞经营的,另外一个人是跑运输的,跑运输的给搞经营的多次运送货物,结果搞经营的欠人家跑运输的运费赖着不交,人家上门讨债来了,两个人为这个事情就吵的不可开交。他们吵架的地方,旁边就是这两栋居民楼,吵架中间搞经营的那一位也是附近的居民,两栋居民楼的居民就被他俩吵的睡不着觉。居民楼里边有认识聊天中间搞经营着一位的,就劝他们说时间不早了,该回家去睡觉去了。但是这两位还在这个地方吵,后来这两栋居民楼里边就开始有居民对他俩就不客气了,就开始骂他们。但是这两位还是在这个地方吵。后来忍无可忍,从这两栋居民楼中间,搞不清楚是从谁家就飞了一个烟灰缸出来。关于烟灰缸的重量,说法不一,有说三斤的有说6斤的。总之这个烟灰缸挺重的。烟灰缸飞出来之后,直接就砸到搞经营的人的脑袋上,当场就把它给砸倒了。砸倒之后,另一位赶紧就打电话报警。两栋居民楼的居民本来就没休息好,然后他被砸倒之后报警。报警的时候就大呼小叫,把两栋居民楼很多居民都吸引过来了。跑出来之后,居民这个拿着烟灰缸看看,那个拿着烟灰缸看看,最后就把现场给破坏了。后来重庆警方到了现场之后怎么查烟灰缸?都查不出来是谁家扔的。问被砸的这一位说你觉得这两栋居民楼谁家有可能扔烟灰缸?被砸的这一位说,说平时我忙着做生意,不太注意团结群众。

            所以跟这两栋居民楼有好多户的关系都不是太好。你要说究竟谁家最有可能扔,他说我觉得不止一家,好多家都有可能。被砸的这一位,后来到医院中间缝了好多针,光医疗费和各种费用算下来,就花了17万多。而且关键是被砸以后还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今年两会期间有记者就又想起来这个案件了,专门跑到重庆去采访。采访的时候被砸的这一位他的妻子就告诉记者说,说你不要采访他,你采访他,他什么都说不清楚,你就问我就行了。他妻子就告诉记者说,说自从我们家先生被砸之后,我们家的生活就一落千丈。而且你想给他好好聊聊天都没法聊,因为他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那就是被砸的还是很严重的?找不到谁家扔的烟灰缸怎么办呢?后来被砸的受害人就把两栋居民楼他认为平时都是可能有砸自己这种心思的,告到法院去之后,法院对这个案件还是很重视的,认真对案件进行审理,然后还做了很细致的调查,这24户中有22户怎么都排除不了,证明不了说我们家就没人用过烟灰缸。所以一审法院就作出判决22户,每一户都向受害人承担8100多块钱的损害赔偿金。为什么8100多呢?因为8100多乘以22正好就是17万多。这个判决出来之后,22户就不干了。说这不是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吗?说就飞了一个烟灰缸出来,又不是飞22个烟灰缸出来,你凭什么让我们22户都承担责任?后来这22户就上诉,二审法院想不出来更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就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媒体就把这个案件给报道出来了,报道出来之后,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这是重庆的案件。

            还有一个案件是济南的有名案件,大概2001年的6月,一个居委会的老太太站在自家单元楼的门口给别人聊天,结果从天上掉下一个切菜墩,咱北方用的这个切菜墩,可是相当有分量的。这个切菜墩掉下来,当场就把这个老太太给砸死了。而且这个案件非常奇怪的事,事后警方来调查的时候,砸死人的切菜墩,不翼而飞了。怎么找都找不到这个切菜墩。后来老太太的家人没办法,就把2楼以上有十几户人家,全部都起诉到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觉得这个案件应该请示一下上级部门,上级部门答复说找不到加害人,谁都不应该承担责任。市法院就按照这个答复就做了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作出之后,人家老太太家人就不干了。重庆告22个,法院都能判22户承担责任,我们才告了十几户,你为什么就不能判让这十几户承担责任?所以就上诉到济南中院,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是找不到侵权人,谁都不承担责任。后来老太太的家人上访,检察机关后来还抗诉,但是自始至终没有改判。

          大宝你想想,是不是同样的案件,类似的案件,却没有能够得到类似的处理?这对法治来讲是非常大的伤害。

            “妈妈,那怎么办呢?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就是我们颁布《民法典》的意义所在啊?你自己先想想。妈妈先去把今天的《管理学》作业做了,要不我S老师该吵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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