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发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作用,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县依法治县办全体成员从7月11日至19日分别到22个贫困村督促指导示范建设工作。
立足根本点,抓工作实效。按照《乐至县法治扶贫“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与乡镇分管负责领导、具体经办人员、村“两委”班子就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建设进行深入交流,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详细指导,按照“任务化、时间表、责任人”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方法和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将示范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找准切入点,抓队伍建设。一是增强队伍力量,在已建立贫困村法治队伍共22支203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队伍力量,保障每一个村民小组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为村民提供贴近实际的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专项培训,依托“法律七进”升级版,加强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讲基层管理、村民自治、法治维权等知识,提高队伍法律素养。三是落实人员公示,将“法律明白人”信息做成公示牌,在村办公室和每一个村民小组进行公示,提高村民知晓率,帮助村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
围绕结合点,抓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法治元素和脱贫攻坚有机融合,突出规范性、统一性,对新修建村办公室的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进行详细规划,制定具体方案,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具体化、项目化、可操作化,分步骤实施,为村民打造学法的好平台。
强化支撑点,抓法治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唱响法治主旋律,发挥道德力量的教化感召作用,推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用好用活村级“大喇叭”,讲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法治案例,普及基层法律知识和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方式;利用“法治文化主题月”活动开展道德大讲堂、“清凉之夏·法治电影进乡村”等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以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浸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突出关键点,抓民主自治。一是抓实村规民约,严格按照“三上三下”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村规民约”在村办公室和每一个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并印发到每一个村民手中;以“践行村规民约”为核心,利用“大喇叭”点名、张贴“红黑榜”、评选“法治标杆”等方式,增强“村规民约”约束力。二是落实各项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村民议事规则,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通过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强化村务公开,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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