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长空。
很早以前,教我念书的老头对我说,人世间最幼稚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剑客或者杀手。
那时候,说什么我都是不信的。”
1
李长空下大白山的那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那一年,恰逢天下大旱,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这个满身都是酸腐书墨臭味的文弱书生,雄赳赳的拎着柄三尺长剑站在小桥的对面,冲着那个教他念了十三年书的老先生鬼吼辣叫。
“这世道,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老头,虽然我跟着你呜啊哇啦的喊了十多年书,可是打小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抽刀断水的逍遥剑客啊!要不是我爹——”
“少爷,你想说的应该是抽剑断水,也不对,小时候过家家你不是说你的梦想是开青楼么……”陪了他十多年的书童给他纠正道。
“滚吧你,陪着爷读了几年书,就觉得满肚子学问了?”
“……”
那一年,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书生自我感觉良好到爆,他觉得自个儿风华正茂,人生在世当过的快意潇洒,说要搞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拼了命也要搞。
他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一剑解决不了的,如果有,小爷再来一剑。
他说,如今这世道不平,当有一剑。
于是,他一转身,如鱼落水,没入一纸江湖。
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屁股后头牵着马背着包裹的小书童。
“少爷啊,闯江湖也要吃饭啊,骑个白马更讨姑娘喜欢,也更出风头。”
2
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哪里识得江湖的险恶。
更何况,还是个出门就配着一柄镶金嵌玉的三尺长剑,却打扮的和姑娘一样秀气的孤家书生。
在这危机四伏的江湖里,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乖乖小羊羔,为各个自以为是主角的豪杰,特别准备的一刀爆神装的NPC呀。
于是,李公子踏入江湖的第一步就注定了该跌进了泥潭里。
烈日,古道,不见长亭,唯有一个茶摊。
“这人世间最舒服的事情莫过于这一杯粗茶呀!一辈子呆在那个鬼地方能体会到这种快乐?”
三杯粗茶下肚,李长空浑身说不出来的舒爽,刚准备转身就走,就看见小二哈巴着腰向他伸出来一双手。
不成想习惯了吃完就走小弟买单的李公子,摸遍了口袋却怎么也没能摸出三个铜板。
这会子轮到小二不乐意了,他挺起腰杆来举起三根手指。
“你看少爷像是给不起三文铜板的人?”李长空嘴上美滋滋,心里马卖批,但是无可奈何。
谁知小二眉头一横,“这位公子,是三两。本店小本经营,概不赊欠!”那叫一个趾高气昂。
“什么?三两,你怎么不去抢?”
“你说的对,我们就是准备抢!”李公子一回头,旁边已经站好了十几个身材魁梧的农家大汉。
“你看看这块玉,值不值三两?”李公子一脸肉痛的摸出一块青翠欲滴的石头。
“值——不值,这玉顶多二两,添上这柄破剑勉勉强强!”几个大汉伸手就上来抢。
李公子像守护自己贞操一样,死死的抱着宝剑。
接着李公子感觉眼前一黑,耳边还在满是争论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该值多少,头上似乎有个麻袋往头上扣来。
李公子当然知道,这在江湖里叫吃闷棍,却不成想自己一出门就碰上了。
(未完待续,首发于知乎公众号:任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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