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写不好,从未成功,得找个时间冷静思考。“好和不好”普遍标准是能不能被公众所喜欢。
我们常陷入的自我辩解是“公众不喜欢”是因为现在大众的普遍价值观沉沦和堕落了。作品清高和自我的清高不是两个平行宇宙,它们不平行。
所有的普遍公认“不好”就是这个时代评价衡量尺,不好就是不好,不应该拒绝承认。
如果这是事实,那就应该但个富有哲学味的潜力作家一样,坦然接受。
确实,历史上不缺乏那些至死未没公众承认的伟绩,但比起世人公认的“毛病”,那些生前未被承认的伟绩要远远少得多。
连老太太都知道专挑软柿子捏,选择和判断倾向于大概率那一边是好策略。
一种是不顾世人承认与否,坚信自己的路是正确的。
一种是迁就世俗的眼光,希望作品能受爱戴。
如果是前者,那难免有种悲剧英雄主义色彩。
如果是后者,那大概率会因为作品未被承认而烦恼不安,甚至是生活里悲剧的序幕。
创作是为了表达自己某种思想或强烈情感,还是为了赢得喝彩欢呼?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站在传统道德高点上太容易了——肯定是为了自我表达!
没有人会思虑一下这个问题有没有问题——其实就不应该这么问。
表达思想与感情和为说赢得喝彩欢呼不相悖,这两者先后排序才是重点。
人是因为成了艺术家才创造艺术作品,还是创造出了艺术作品才成了艺术家?
积极的观点去理解这个词的话,艺术家首先希望创造出一件作品,希望这件作品能受欢迎。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改变他的艺术风格。
另一方面,把别人认可做为动机的人,内心渴望就不是某种特别强烈的艺术表现愿望。
是艺术家成就了艺术品,还是艺术品成就了艺术家?
这是两条路,一样的,别给它披上道德色彩,但它天生带着有悲情主义。
还好,这两条路都有一个共同的解药:不要高估自己。
前者高估自己的艺术品,一条路走到黑,前面还是迷雾,常会认为有一咱阴谋在阻止对自己成就的承认。
后者高估自己的艺术创作力,走五步一个交叉路,像集市的叫卖贩,最后仅剩悲情的“祥林嫂”气。
自己并不像自己希望那么优秀。
这个认知不能提高你的艺术气场,也不能提高艺术品欢迎度,而且还可能让你一时感到痛苦。
但它是有尽头,过了这个点,就是坦然和释怀,也是幸福的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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