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很有感触。有个老爷子,得了绝症,我们这边没办法治,但美国那边出来一个新药,有希望,但很贵,幸亏他的子女们条件不错,也有孝心,愿意让老爷子去试试,但老爷子不肯。这不,就让作者去劝一劝。
作者就去老爷子聊了聊,反而被老爷子说服了。
老爷子说起小时候在草原看到马骨折了马上就要被射杀,因为马不能长时间躺着,可是不躺着腿又好不了,疼得不行,一直闹腾,不吃不睡,处于一种死不掉、活不了的状态。而且伤口大概率化脓恶化,就算不现在解决,过段时间这匹马也会变得瘦骨嶙峋而死,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多受个把月的苦而已。
老爷子胃曾经做个手术,受过一段时间的苦。现在年纪更大了,他想体面、不那么痛苦地走。而且不要无谓地耗费那么多的医疗资源。
现在我们的医保其实大部分是年轻人交的,费用大部分给那么年轻大、身体不行的人折腾几年,还是走了。这些钱花的意义不大。
老人在书里看到,美国那边老人可以签署一个“DNR协议”,也就是“do not resuscitate”,不抢救协议。不行了就别抢救了,走的体面,不浪费资源。其实很多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协议。
我就在医院工作,我特别能理解这种想法。我见过太多因一个病把一个家庭搞到破产,而花了这么多钱,病人也只是痛苦的延长了一段寿命,不治说不定还能活久点,至少不会吃那么多苦,手术、化疗、放疗、家属的陪护照顾、内心的煎熬…
等我老了,我希望也有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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