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爱好是慢慢养成的,有的则是与生俱来的。如我的酷爱女红。
一岁半就和外婆生活,耳濡目染,真的做到了“七岁麻,八岁纱,九岁十岁纺棉花”。纳鞋底,纳鞋垫,织鱼网,都有染指。也许我生来就是那种没出息的女人吧。人家的孩子满世界里追赶着嬉戏着,我偏喜欢坐在家里与外婆做些个煮线纺纱的活,静如井水。
有时就会感慨,为何我不生在古代呢?爱好女红的女孩子,这种情节只有在那样的环境里才能完全地释放吧。当然得生在富人家。用一个月的时间为心爱的人绣一个荷包,用半个月为亲人缝一件长衫,然后,赋诗一首。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生活,唉。
我却还是得上学,考“功名”。当同学们买来毛线织那流行的白围巾,给自己或是为男生,我装不会,有妈妈织呢。虽说早在小学一年级时我就为自己织了毛线钱包,三年级时织过手指长度不对的手套。那个能让我放下书本为他编织温暖的人,还没有出现。也有那讨要围巾的,对不起,我不想随意施舍我的爱心。于是我就成了最不会编织的笨女生。
第一件毛衣成功编织出来是在高考那年的夏天。无心做事专等通知,翻到了妈的一本毛衣编织书。研究之余,就想要付诸行动。没有毛线,翻出了一条毛裤,拆了,花了十天织了一件大大的外套。那年头的气候似乎冷得很早。当九月份时我已穿上了我的杰作。二婶见了赞赏有加,当即买来毛线让我给堂妹也织了一件。待妈妈看到,大惊。后来才知道,那是吃惊我拆了她过冬的毛线裤。
嫁妆中有一台缝纫机。妈妈说以后有了孩子,要缝补的太多,买一台吧。花了一周时间我才学会了踩这玩意,不再倒着走针,不再浮线,不再断针。然后,新房的窗帘是我亲手缝制,儿子的小背心是我用旧衣服改成。后来的被套床罩,全出自这台机子。它可惜我不懂剪裁,要做的缝补实在不多。怀念上学时背着妈妈做的花布口袋做书包,全校的教师子女几乎都有一个妈妈用碎布拼成的布袋。到了我想要炫耀手艺的年代,儿子背的已是酷狗了。
没有晴雯补孔雀裘的高超,自问缝补是有特长的。儿子的衣服短了点,常让我加个边,几乎天衣无缝。前年买了一件黑色羽绒衣,借给儿子穿了一次,就在教室的门上挂了个洞。在另一件废弃衣服上取来了图案缝上。然后妈妈来了,想给她买件新衣,她却嫌新衣太贵,最后看中了这件旧衣,要穿走,让我买新的去。告诉她,这件破了个洞,她四处翻找,居然没发现机关,给她看,她说,以为就是衣服上原有的呢。执意穿了回去。
结婚生子,织毛衣已成了家常便饭。先生的第一件毛衣没织好,有点短,幸好他不挑剔,说几乎没有穿过手工毛衣,物以稀为贵了。不想说他如何感动。现在他的衣柜里厚的薄的,高领的V领的,背心毛裤,应有尽有,早就习惯了手工织品。儿子女儿的更是齐全。女人,不就是这样忙着的吗?看着漂亮的毛衣在手中成形,那份欣赏,无以言喻。
常常地喜欢这样的时间,坐在沙发上,手上忙着编织,眼睛盯着电视。时间在手上静静流过。有时坐在地板上,书儿搁在茶几上,我就那样可笑地手在织着毛衣,眼睛在忙着看小说。后来可以听书了,听着名著织毛衣,实在是种享受。
朋友们致疑,你这样不累么?哪会累呢。织毛衣用的是手,那脑袋和眼睛不是空着么,浪费了可惜。同时做两件喜欢做的事,是女人们才做得到的呀,比如在厨房里忙着,却还听着音乐,或是听着故事。家务也许会累人,累着的同时来点点缀,是女人的小聪明,自我调节的聪明。
一次先生要我给某个朋友织一件衣服。拒绝。人家的老婆会生气的。这毛衣虽说是人人会织,在女人而言,却总会在给自己男人的毛衣前面加上一个牌子:温暖。她会当这是她的专利。后来无奈之下还是织了一件,许久都感觉那人妻子的脸色不好。我本无心,还是让人不悦,也是先生惹的祸。谁让他好好地脱下外套,谁让他在人家虚虚的称赞前就信口开河许了人家一件衣服呢。
也有人让我给她的侄儿什么的织件衣服。拒绝。喜欢,并非癖好。还有其他的爱好等着我呢,时间总是有限的,我得有个合理的分配。
妈妈的女红很精彩,至今还不需我来替她分担。这也是我的福气。
上次回家,看到抽屉里还有我做的丑陋的布娃娃,还有我用香烟纸卷的门帘。我的爸爸,他收藏着女儿的少年啊。
要放假了,先想着计划,女儿的背心,自己的黑色高领毛衣。先买线去。然后上编织人生,上淘宝,选样式。有可能在某店里看中一款,偷拍。细看半天也不买,售票员不知我只是在研究它的织法。有时看路人身上有一好花样,也会认真的盯着看一会,想着是不是能织得出来。爱好,常会让人神经质。
自恋如我,不恋其他,恋我能如此爱好妇人们喜欢的活计。慢慢地编织,编织的是好的心情。
#简宝玉日更打卡# 第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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