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茨威格大名鼎鼎的代表作,但是我之前从未读过,这是一种遗憾,这本书值得早点被读到,值得一读再读,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我们处于一个什么都能拿来开玩笑的时代,没什么是绝对严肃的,没什么是了不起的,但是,小说中用漫长岁月写就的爱情是值得读者尊重的。
我在图书馆读到它,小说篇幅不长,一共二十多不到三十页,我就站在书架中央一口气读完了它,在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差点捧着书哭出来。
在这个什么都可以嘻嘻哈哈的年代,你怎么看待爱情?“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笑话,爱情要讲条件吗?“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借口,“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我不是这么苛刻的人,不过是在见识了真正深沉的感情之后我很难再将这种青春期少男少女的一时兴起称作爱情。
人们一直都在歌颂并向往着爱情的甜蜜,可是爱情本身也许是苦涩甚至痛苦的。这部中篇小说讲得就是这个故事。一个女孩,十三岁的时候在见到她作家邻居的第一面就爱上了他,此后的一生都沉浸在这种求而不得的爱恋里。她不止一次地“偶遇”过作家,但是他从未记得过她,哪怕她很美,哪怕他们因此发生过关系。直到她死了,才在临终前以一封信的形式把这一切吐露给作家。她是那么骄傲,骄傲到最后这一封信也不肯署名。
我该说什么?怪谁呢?有谁不对吗?没有,怪爱情吧,这一声叹息和两滴眼泪都给它,他们两个地位悬殊,差距巨大,没道理会产生爱情,可是爱情它,不讲道理啊。
故事在女人讲述完自己痛苦的一生,作家注意到从此不会再有白玫瑰送来就结束了。我一开始愤慨为什么痛苦煎熬的一直是那个女人,但是我后来意识到,这可能是作家痛苦的开始。一向游戏人间,放荡不羁的他在看完信后意识到了吗?他错过的,是爱情啊,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那么爱过他,用自己的所有去爱过他,现在她,她不在了。可能还会有人爱他,可是其他人还愿意用这么多的时间和力气吗?他要怎么办?轻声对自己说:“真可惜,我没认出她”吗?太晚了,她不在了啊,留下的只有一封写满了爱恋的信。
我从前一直相信,每个人都能找到一个人去相爱,若是在爱情里求而不得,那可能是没有找到对的人,可是,我怎么敢说这个女主人公认错了人,她用一生去确认了。
想起之前听过的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遇大水,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信如尾生,依然等不到他的心上人。可能爱情其实一直都是这么沉重而奢侈的东西,只不过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便以为所有人都一样来去匆匆,可是,总有人会慎之又慎,珍而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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