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这个“平等”也许应该加上前缀才恰当。也是,法律本就是国家强制力、意志力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手段。
皇亲国戚犯法当与庶民同罪,可当犯了事想要制于此必然要付出比平头百姓多得多的成本,看来法律的制度也绝无违背经济学原理――是要做成本考量的。
国民法律意识的淡泊是法制教育的失败,法难压强!如此感悟,也许有所不足,但这是我前些日子经历了一些事,实实在在的感受的现实。请听我细细道来:
是关于我表弟的事,一个实实在在的农村小孩,中学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然而,从去年误入传销到转化为从犯又到被抓,前后不过两个月时间。家里人都没怎么在意,我也在想,两个多月的时间,在里面又会能做出些什么事来,又会有多大的能耐?可当家里接收到法院的传单,是以“抢劫罪”、“电话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了。
这可让家里人慌了神,怎么会如此严重?没办法,表弟是舅家的大儿子,本来到了结婚的年龄就够愁了我舅,又犯这样的事!真是太让人费心的。舅说,不管怎么样,先请了律师打听下情况再说。
我们就请了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表弟。原来我表弟先是从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女性的),当聊熟了之后,以交朋友谈恋爱的方式说是要见面。到了指定的地点发现接他的却是另一个人,问其缘故,那人说是女孩的表姐(因为对你情况非常了解)于是就信以为真的坐上了接他的车子。
当一上车人身自由就被控制了,手机什么的一概收走。拉到偏远小区租赁的房间内,进行洗脑、诱骗、恐吓……手段使其交出银行密码,再把非法所得交给所谓的上级“领导”。
后来不知道被经过了什么样的洗脑方式,自己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也转化成了里面的成员,成为了犯罪分子。后再以同样的手段行骗他人!落到最后被判刑坐牢的代价。
通过律师我们了解到,他们是一种单线联系的团伙犯罪,也就是说这次被抓到的八个人都是如我表弟的受害者,都是被其它团伙处理过后送过来的,又组成了实施犯罪的主体,但却不是组织者和计划者。因为后来来的人他连人是谁骗来的都不知道,钱是交给了谁都不清楚。后来知道是交给了他们的所谓“领导”(没有抓到的),是判的最重的那个人交上去的,他们刚进去的只参与了案子的中期手段,可他们八个人最后都被判了刑,最高的七年零八个月,最低的也要三年零六个月。
宣判后他们中请了律师的和法官沟通,连宣判的法官自己也觉得判的确实是重了,可没办法,因为触犯了抢劫罪,量刑就在三年以上。
而那没有抓到的,他们的上司全都注明另案处理。
律师让我们看了案卷,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们都是九零后,最大的也才91年。他们都来自偏远的农村!也许都如我表弟般的老实吧!我在想,这些犯罪团伙的组织者是预谋好的,踩点才筛选对象的,他们都只是棋子或抢手!组织者实在是太狡猾又可恶。
他们八个人是太背了,不仅被骗走了多年打工的积蓄,而且成了犯罪团伙的分子,又接受牢狱之灾,实在是可悲。可这可悲的背后让我们想到什么呢?是他们的无知?还是他们的无辜?是法制教育的失败?还是法制体系的缺陷?……
法律再怎么严厉,只要你不触犯法律就什么都没有,法的制定也是在保护我们所有公民。可一个判决下来,三家机关有没有考虑对社会的后续影响,以及成本问题……这些我们不得而知。也许都在履行着自身的职责,或者说完成自己所为的任务!所以就此结案了吧!
难道真的就如他们行业所传:如果一起案子是一道菜,那么公安机关是做菜的厨师,检察院是传菜生,法院是品菜的食神,律师是去“捣乱”的……不管怎么样,法难压强是事实,因为强者有来头。
人人都要懂法,更不要去触犯法。不是因为你犯不起法,其实你真的犯不起,更是因为法不饶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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