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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愚弄”人民

人民的名义“愚弄”人民

作者: 股权帮 | 来源:发表于2017-05-02 10:36 被阅读0次

    《人民的名义》近期在湖南卫视热播,创下收视率奇迹。本剧中,不仅描写了侯亮平与赵家势力、山水集团的智斗与周旋,更体现了当下中国民营企业的现实困境。

    剧中,大风厂的剧情设置有许多硬伤。在这里我们仅仅提一点,在15-16集中大风厂工人带着安置费用重组了,陈老和郑西坡带领大风厂职工重建新大风厂时,公司注册资本是实缴的。但有一个细节,陈老和郑西坡在盘点股东们认缴的股本时的对话中提到“一共募集627万,股东203名”。

    从这个桥段来看,新大风厂公司组建有两个致命问题:

    其一,法律问题。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法有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情形属于公开发行,而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从侧面也说明未上市股东人数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违背证券法的。如果新大风公司未来发展走向资本市场,这超过200人的自然人股东就是很大隐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00人上限问题一直是公司与资本市场领域中一大难题。为了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和日后的隐患,在实务中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议很重要:

    (1)通过股权转让将股东人数减少到200人以下。

    (2)通过回购股权减少股东人数,即在减少股东人数的同时,注册资本或股本也相应减少。

    其二,也是关键的一点。新大风厂组建股权高度分散,员工几乎人人持股,成为了典型的梁山公司,这种公司缺乏核心人物,未来必将前景暗淡,郑西坡与陈老很可能是好心办坏事儿,剧中这种公司的美好前景仅仅是作者的一厢情愿而已。提到梁山,大家都会想到108好汉,如果将梁山聚义与新大风厂进行对比,不难发现二者都是众筹模式组建的公司。这种公司缺乏真正核心人物,公司命运可能就跟星空中的一道流星。

    回到新大风厂组建,新大风厂核心人物貌似应该是郑西坡(新大风董事长),原本员工共同推举陈老,但陈老推托成为了监事长。把新公司总经理职位给了一个叫马文明的年轻人。参与重新建厂的发起人郑西坡原本也就是一个工会主席,在剧中没有真正参与经营,讨论的人员中,也没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与,就一群一线员工就把自己的下半生投到了新的大风厂中,这样组建公司十分草率,也不符合实际情况。表面上,大家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但是新大风厂这种股权结构与公司安排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谁是真正的核心人物,是陈老?郑西坡?还是马文明?没有核心人物的公司必将死亡。

    股权帮刘少华老师认为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创始人股权意识淡漠,而股权的组织形式是公司的上层建筑、顶层设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我们刚才分析了《人民的名义》中的新大风厂,新大风厂的组建与梁山好汉聚义何其相似乃尔。梁山公司核心人物是宋江,难道真的是宋江么?梁山聚义昙花一现,新大风厂必将失败,综合二者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这种公司到底谁说了算,公司真正核心人物到底是谁?

    梁山公司、新大风厂都是典型的众筹公司,股份很平均,大家都是兄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出现了问题,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嘛,而商量是需要时间的,会降低效率,必然导致这种众筹公司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生存,尽心而来、失望而归是迟早的事情。

    在股权帮授课过程中,刘少华老师也处理过类似梁山众筹模式公司的案例。重庆某总裁班30名一起上课的同学筹集400万合伙开了家公司化运作的酒吧。大家起初都想得比较简单,同学之间合伙投资,相互信任,酒吧既是大家聚会的场所,也是大家的一种投资,公私两便,一举两得。

    酒吧开业建设时一切进行正常,400余万元投资几乎没有浪费。但天不随愿,不久后酒吧问题频现,许多设施未通过各类相关部门的检查,酒吧面临重新的装修改造,需要投入后续资金,但大家热情已过,资金迟迟没有到位。结果,酒吧无法正常开业,前期投入的资金石沉大海,同学间的情谊受到深深的伤害。

    这个重庆酒吧案例带有极大的普遍性,参与者们好心办了“坏事儿”。而这个酒吧成了经济学上“公地的悲剧”——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大家都很无辜,但大家都受到的损失。为什么?

    股权帮创始人刘少华老师认为就是因为股权分配不合理,没有核心人物造成了重庆酒吧案例的悲剧,管理权与股权不匹配,事权与股权不匹配,让管事的经营者没权利管,出资的股东又懒得管,一家酒吧活生生被上层的“无效民主”拖死。这种酒吧的发起人只占10%左右的股份,而其他的投资人的股份也在1%-4%不等,高度分散的股权架构就会出现造就了“天天开会”的董事会,而商量的议题又十分可笑,比如是否批准某项花费超过1万元,真是荒唐至极。这样机制下,实际经营酒吧的管理者做决策、做事情是及其缺乏效率的,董事会内存在巨大的沟通成本。

    正确的公司创业模式,就是公司应该有核心人物,并且确立公司核心人物对于公司股权和事权的控制性和一致性。创业初期的公司,核心人物有四大特征: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全职。简单来说,就是创业公司一定要有老大、有核心人物、有创始人,即全职的核心创始人。这种核心人物就是真正对公司实际运作负责的人,并做到“权责相匹配”。体现在股份上,就是核心人物必须是大股东,至少占60%的股份。核心人物不能做甩手掌柜,是落地执行的总经理,一定亲力亲为,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

    现在我们再来观察新大风厂的股权分配,不难看出他们这种众筹模式存在天然内伤,这是创业公司的大忌讳,陈岩石和郑西坡这种挂名皇帝“垂拱而治”,真正一线给年轻人的做法,虽然有其历史原因,但这种事权与股权分配相冲突的架构必将为公司以后的发展埋下祸端。

    总之,新大风厂若不寻求股权上的改变,肯定会成为下一个梁山公司,工人们辛辛苦苦赚来买股份的钱必然会打水漂。《人民的名义》在结尾将必然走向停摆的新大风厂捣鼓成一家居然成功的公司,这难道不是典型的愚弄人民,可笑至极。

    人民的名义是法制与正义,然而人民的企业就是愚弄与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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