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我做了一个“噩梦”。
我梦见一个相识多年却许久未联系的朋友,同我告白了。我与他相识已七八载有余,小时候的我性格跟男孩子一样,都是与男生称兄道弟各处厮混,今天一起上树抓鸟,明天一起下河摸鱼,导致我至今与心中认定的亲密的异性朋友相处时都难以清楚地认知性别差异……这么一位老友冷不丁地剖明心迹,我吃惊归吃惊,但也十分真诚地、小心翼翼地告诉他,“真的对不起,我觉得我不喜欢你。”
“不可能的,我相信你一定是喜欢我的。”他十分笃定地看着我,双目炯炯有神,“你是不是骗我的?我哪里不好了,你为什么会不喜欢我呢?”
我一下子懵了。
你为什么会不喜欢我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在他迫切的目光下无处可躲,正当我愁地焦头烂额、在心中措辞要如何才能不伤害他时,闹钟铃声将我从这噩梦中解救出来,我还是第一次发觉,原来这铃声是如此的悦耳可爱。
我摸黑坐起来,暗自庆幸着这场劫后余生。等我心境渐渐平复,我开始心平气和地回忆起他来。
他身量不高,但也看起来和谐匀称,其实是偏瘦了,我记得前几天还看到他在空间里发布的健身计划呢;他的长相在普通人里面算是不错的,偶尔在篮球场上摆弄几个姿势,旁边也会有不认识的小迷妹夸他阳光帅气;他非常努力,高三那一年,他下了大力气在最薄弱的英语上,把英语单科提高了将近三十分的水平;他写得一手好字,一旦需要板书,老师就会找他,他参加书法比赛也拿过不少奖;他很幽默,总能逗的我们大家笑到肚子痛……
确实没什么不好的。
那为什么这样一个“确实没什么不好”的男孩子在我的身边如此之久,我却一直没有对他动过任何歪脑筋呢?
以至于在那个不切实际的梦里,他逼问我为什么不喜欢他,我真的一点都答不上来。他很好,真的很好,但是我不喜欢他,就是没有为什么。
突然惊觉,爱情真是一种玄妙的东西。
挑选心仪异性的眼光真是一种玄妙的东西。 我本来以为,“你若盛开,清风自来”这句话是对的,但是仔细一想,仿佛又不全对。
在爱情里,并不是做到最好就可以了啊,因为并不是你变好了就能吸引到你喜欢的那个人了啊。
可能你钢琴十级,可惜对方喜欢女孩在跳舞时飞扬的裙摆;可能你数学满分,可惜对方喜欢男孩用沉稳的嗓音读诗时的深情……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的特质,并不是最吸引对方的那种特质。
就好比对方爱吃的是梨子,可你是一颗只会结苹果的苹果树。 在爱情里,也是要“投其所好”的。
这样说或许会让你觉得失望,但请相信,虽然你变成了理想的自己不一定能吸引到你喜欢的那个人,但如果你没有成为理想的自己,99.99%无法吸引到你理想的恋人。
我总觉得,爱情是要势均力敌甚至相互崇拜的。双方都深深地被对方的某个或者某些特质吸引,互相欣赏甚至崇拜,这样的感情才能长久。“你很好,但我也不差。”我们自信从容,将自己的心掰下来一块儿郑重地交到对方手中,不抛弃原本的自己,也不奢求对方的世界只围绕着自己,从此两种不同颜色的光芒在两人的心口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也许正是这样才有了对的人、错的人这一说。懂得欣赏你身上闪光点的人才是对于你来说对的人。面对你深爱的却不懂你的好的人,还是别瞎折腾着去勉强自己改变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了,你自己会难受,因为你心里清楚自己并不是对方喜欢的那种性情;对方也难受,因为人可以扮演另一个人一段时间,但扮演不了一辈子,总有一天还是会暴露本性的,那时的他满心怀疑和痛苦,责怪你为什么变了。
既然这样,不如潇潇洒洒地做好自己,想一本正经的时候就一本正经,想吊儿郎当的时候就吊儿郎当,想成熟稳重的时候就成熟稳重,想天真无邪的时候就天真无邪。 就像简爱最后还是遇到了罗切斯特,伊丽莎白最后还是遇到了达西,做好独一无二的自己,总能遇见那个爱你身上每一个优点甚至缺点的人。
其实不只是爱情,连友情都是这样。从前的我总是小心翼翼,过度在意别人的眼光,谁表现得不喜欢我了,我就会在心里反思,我哪里做的不好让人不开心了呢?我要怎么改变自己才能挽回这段友谊呢?现在我的脸皮却比城墙还厚,只要我自我反思没什么地方做的有毛病的,那你不喜欢我就不喜欢我呗,我挺喜欢我自己的,既然你这么没眼光,那我们就别做朋友了呗。
我的脸皮厚则厚矣,撑起这层人皮城墙的是源于我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肯定与自信,还有自爱。
女孩子们从小到大看的那么多偶像剧,大多是一个身上没有任何闪光点但是单纯善良的普通女孩,什么都不用做却总能得到一位完美男神忠贞不二的爱,还有男二号、男三号、男四号……虽然剧情跌宕起伏让人脸红心跳,极大地满足了一颗少女心,让人仿佛被粉红色的、充斥着甜美香味的泡泡包围,但却也教给了我们如同泡沫一样脆弱的、并不成熟的爱情观。
一个没有美到倾国倾城,还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做不好的女孩子,为什么如此优秀的“男神”一般的男人会爱上她呢?这简直就是世界未解之谜。
我总是觉得,在要求对方之前,先要对自己提出要求。 有的女孩喜欢有八块腹肌和人鱼线的男生,自己却整天窝在床上边看韩剧边吃薯片,捏着腰上的肥肉唉声叹气,连八百米都跑不下来;有的女孩喜欢聪明又努力、成绩亮眼的男生,自己却没有心思好好学习,翘课早已是家常便饭;有的女孩喜欢博古通今、出口成章的男生,自己却没正经看过几本书、几部电影……
我的一个可爱的朋友,现在正充满了斗志。她在去年的深秋认识了一个十分优秀、十分努力的男孩子,他们是在一个学习小组认识的,就像那些普通却又甜蜜的校园故事一样,每天的小闲聊和不经意间的偶遇让他们的感情渐渐升温,她意识到自己心动之后,就大大方方地去告白了。
是的,失败了。
但是她擦干眼泪之后,下定决心想要变成更好的自己。 从前她总是乖巧地穿着妈妈给她挑选的仿佛大码童装的衣服,一看就是个被过度保护的乖乖女,她现在试着去转换穿衣风格,还去烫了头发,学着化妆,每个认识她的人都惊呼她的变化好大;从前她按照家里长辈给她安排好的人生路线按部就班地走着,她凭着聪明的脑袋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高分,却并没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现在她迫切地想要成为更好的自己,正在为自己的未来悉心规划,并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
“等我变得更好了,我还想再去跟他告白一次。”她笑着跟我说。
其实也许等到那个时候,那个男生会不会喜欢她并不好说,甚至连她还喜不喜欢那个男孩子都不好说,但是她有这样强烈的一份想要变得更好的心意,我打心底里为她高兴,而这份心意,是只有爱情才能带来的。
江南说,“一个女孩最像女人的时候,是她的男孩最像男人的时候。” 同样的道理,一个女孩最努力改变自己的时候,是她心中对一个男孩的感情最炽烈的时候。由内而外推动她、激发她去改变自己的,是爱。
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里专门给了爱情一个章节,名为《论爱情之不可能》。
论爱情之不可能?
爱情不可能吗?可能,但是太难了。
还有一位我喜欢的作家匪我思存说过,“爱情里最大的奇迹,不是我等了多少年终于等到你,而是你爱我,而我也正好爱着你。”
爱情就是如此玄妙。我很好你不一定会爱我,你很好我也不一定会爱你,因为两个人刚刚好爱着对方本身就是个奇迹呀,于是这个本来就不完美的世界又多出了难以计数的伤痕与眼泪。如果月老能把每一对注定相守终生的人身上做上独一无二的记号,让他们在茫茫人海中第一眼相遇的时候就能够辨认出对方,那这个世界岂不是少了很多麻烦事儿?
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又会让人觉得有那么点儿毛骨悚然。
假如某一天我在街上走着,突然遇见了一个陌生男人,他身上的那个与众不同却和我的别无二致的记号表明了他就是注定了要与我相守终生的人。我曾经想象着他应该是高高瘦瘦的,喜欢干净得体的白色衬衫和擦得锃亮的皮鞋,但他此刻穿着休闲的T恤和牛仔裤,脚踩着一双白色球鞋;我曾想象他应该是温柔善良,还有一点内向害羞的性格,但深入了解之后发现他竟然油嘴滑舌、长袖善舞,尽管他内心还是善良的……
我和他就这样站在街上大眼瞪小眼,互相观察着对方,露出一副意味深长又一言难尽的表情。
不是他不好,而是与我喜欢的有差别。而且我不得不去接受,因为他就是那个“注定”了的人。
这样真的就变得不好玩了。
不论自己狠下心逼迫自己做出怎样的改变,将来的那个伴侣都是尘埃落定了的那个人,你自身好或者坏,都会有个归宿;不论你曾经对谁有过love或者crush,最后会陪着你的人就是那个注定了的人,尽管他与你的想象有些出入。
那还是请让我受到伤痛、忍耐寂寞吧,因为我还是想要自己去挑选自己的爱人,或者说是与自己相伴终生的那个人,尽管在找到他之前我可能会爱错人、会心碎受伤、会流掉几公升的眼泪。
但是也许爱情的妙趣就在于此。
一切都是未知的,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每个人都是一种不同的元素,我们在人海中与其他元素碰撞,没有人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也没有人会知道这反应能够持续多久。但是这样自己去碰撞、去了解,自己去问自己的心到底爱不爱,不是更“快活”吗?
歌里唱的那么好,“痛快去爱,痛快去痛,痛快去悲伤,痛快去感动。生命给了什么,我就享受什么,每颗人间烟火,全都不要错过。”
爱情尽管如此之“玄”,但是的确很“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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