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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课我们继续来学习《段太尉逸事状》。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辞甚巽,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这段话的意思呢是说,段太尉在泾州做营田官的时候,营田官就是管理耕田的官。这个是所谓的叫营田副使。这个教材的第一个注里面说明,在这个时候遇上了一个比较强暴的一个将领,跟农民之间的纠纷,它解决纠纷的这种行为。
我们来看一看,“先是”,这个“是”是个代词,这个代词指的是什么呢?
指的是我们上一节课讲到的,在邠州平定动乱的那件事。指代的是那个时间,在上述事实之前,我们要注意的是,“先是”实际上是先于是,在这个之前,“先”实际上在这个句子里面,它是一个主要的中心的词语,后面的“是”,是他的一个补充说明的结构。
所以它实际上相当于,“先于是”,在这之前,“是”是个代词,指代上面的这种情况,就是前面说的邠州的这件事之前,曾经有过另外一件事。
“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这个“为”是担任,因为后面是一个官职的名称,这个我们上次讲过,泾州的大将焦令谌,这是一个人了。“取人田”,“取”,这就是强取豪夺的意思。霸占别人的田。
这个“取”我们看它的甲骨文的形体,甲骨文金文,左边是个耳朵,右边是一只手,用一只手抓耳朵是古人打猎的时候,打猎结束割去猎获物的左耳来清点数字,所以,它引申表示取得获得。
在这具体的上下文里面,它当强取,强夺讲。在前面我们见到过几次“取”,都是在具体语言环境里面有不同的含义,但是,他都跟他的本来的意义,这种“获得”这个意义有关,是从这个意义引申而来。
自己占据了几十顷的土地,“给予农”,是租给农民耕种。说,“且熟,归我半”,“且”在这儿,有将来的意思,将来要是粮食成熟了,交给我一半,从表达上看,说将来熟了且熟了快熟了,这个话不是很规范的一个语言。
但是,焦令谌这个人,它是一个武将。所以,说话不一定规范。所以,这个记录是他的一个语言的这种,带有它的人物性格特征的语言。
“是岁大旱”,这又有一个“是”,这个“是”是一个指示代词。在句子里面是作“岁”这个词的定语。“是岁”就是这一年,“岁”就是年。所以,“是”是作“岁”的定语。“是”作为指示代词,它可以作定语。
就是这一年,农业的情况不好,大旱,“野无草”,“野”是郊外,郊外连草都不长,这就是庄稼更没有了。“农以告谌”,农民把这件事情来汇报给焦令谌。
焦令谌说,“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我只知道你们就要交给我多少,我不知道天有什么大旱的事情。这就是说,不管天旱不旱,你都得给我交来这些东西。“农以告谌”,这个“以”后面省略了一个宾语。我们上一次课里面我们讲过,“以副元帅居蒲”,这是一个动宾的结构,“以”跟后面副元帅组成一个介宾词组作状语。所以,“以”作为一个介词,它通常是不能够单独地充当句子成分的。
在这个地方,“以”后面就直接是“告”这个谓语,“以”后面这种用法,是“以”后面省略了一个宾语。这个宾语是什么?就是,“是岁大旱也无草”这件事。以这件事,把这件事报告给焦令谌。所以,“以”后面是有一个省略了的宾语成分。
所以,我们分析这个“以”,是要把它分析成跟后面的省略的宾语一起,把这件事告诉他。所以,翻译的时候,也翻译成农民,把这种情况报告给焦令谌。
所以,后面的省略的部分是要补出的,在翻译的时候,在语法的分析的时候也应该分析出来,也应该加上。我们可以看一看语法分析的状况图示。
“督责益急”,催促他,催促得更加厉害。“益”,我们在《烛之武退秦师》里面就曾经见到过,“而有益于君”,这个“益”,我们讲过它的本来的意义,就是水漫出来,水漫出来了就是多了。所以,它有一个更加增多的意思,这里是更加的意思。
“责”是催促,它的本意是“债”。所以,还债的债,就是要求他抵押,跟钱财有关系,要求他还钱还债。所以,“督责”的“责”就是要求、催逼。今天有一个词叫求全责备,求和全是同意词。全和备同意思。所以,它是要求的意思。
“农且饥死,无以偿”,“且”,将要,将要饿死了,也没有东西来,没有办法来偿还。这个“偿”实际上,就是满足焦令谌的要求,来交给他规定的数量的粮食,要注意“督责益急”,前面的主语都是焦令谌,到这儿主语转换了,这是农民,农民要饿死了,也没有办法来还给他,“无以”、“有以”,这都是一个习惯的句式。
就是没有办法,“即告太尉”,“即”就是就,各即各位,就是各就各位。“即”就是到太尉这个地方来告状,“太尉判状辞甚巽”,太尉对这件事情做了一个判决,因为太尉是营田副使,营田官,他管理垦田种田的事,“辞甚巽”,这个“巽”呢,是一个通假字,它的本质就是谦逊的逊,恭敬的意思。
“使人求谕谌”,于是派人去把这个告诉焦令谌,把他判决的这样一个判决书通知他,告诉他。
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
焦令谌大怒,把农民叫来说,我害怕段某人吗?我怕这个姓段的吗?段某就是很藐视他的说法。怎么敢去说我呢?“何敢言我”,敢说我。
这句话,通常意思理解都是指的农民,说农民你们怎么敢去告我呢?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个话,也有人认为指的是段太尉,段秀实,说你怎么敢去?
我觉得还是前面的,农民怎么敢去告我,比较好,“何敢言我”这个“言”,它就是一个在上下文里面,就当告发的意思,告状。
“取判铺背上”,于是把这个判决书拿过来,这个“取”就是拿过来的意思,铺在农民的身上背上,用大棍子打他20下,一直把农民怎么样?把农民打得快要死了。
“以大杖击二十,垂死”。
“垂”,我们看古文字的形体,它就是什么?是草木的花叶向下,垂,快要接近地面。所以,它引申表示一个接近的意思,因此,垂死就是接近死亡,快死了。
“舆来庭中”,“舆”是抬来的意思,就是抬着扛着。“舆”本来是车,车是载人的,“庭中”,段太尉的庭院之中,“太尉大泣曰”,太尉大哭。“泣”,是一个不出声的流泪,是一个非常悲痛的一个词。泣跟哭,哭是有声音的,“泣”是无声的,但是,无声的哭比大声的哭,这种感情是更加悲痛。所以,大泣,说,“乃我困汝”。
这是我使您受到了这样的困苦。“乃”,这个副词是表示对某件事情的肯定。这就是我使您,所以,这个困是一个使动用法,汝是第二人称代词,就是使你受到了困苦。
“即自取水洗去血”,于是,自己拿来水替农民洗去了血,“裂裳衣疮”,撕破自己的衣服,给农民包扎。在这有两个词要注意的,第一个是“裳”,教材上有一个注。
“裳”,本来指下衣,所谓下衣,就是在古代人家穿的,下身穿的衣服,就是裙子,裙或者裤。上衣叫什么呢?
上衣就叫衣。所以,诗经里面有,“东方未明,颠倒衣裳”,这个“衣裳”,就是说把上衣和下衣穿倒过来了,衣和裳是两个不同的,所指对象是两个不同的衣服,一个是穿着上身的,一个穿在下身的。
在这“裂裳”,这个“裳”,实际上不一定就完全指的是下衣了。因为这就是段太尉撕破自己的衣裳,中一个泛指。第二个词,“衣”,在这儿是一个动词,名词活用成动词,是用衣服来包砸这个意思。
所以,这个“衣”,其实是让伤口穿上衣服,就是包扎的意思。“衣”在古人,它是念第四声,那就是表示他这个动词,当然我们可以不太注重,但是,我们要知道的是,它是一个名词活用成动词了,用衣服包扎的意思。
“手注善药”,这句话里面要注意的是两个字。第一个是“手”,手在这个句子当中,它是作状语的,手当然是个名词,名词在古代汉语里面,可以直接作状语,这是名词本身的一种语法功能。
它作状语的时候有多种用法,在这儿,是表示动作的形式,亲自亲手用自己的手来给他“注”,就是敷上。“注”前面,我们上节课我们见到一个注,就是有17个士兵在市里面抢东西,最后被段太尉给杀掉了,杀了以后把他们的头挂到了长矛上面。那个地方有一个注,这个“注”是什么?
就是附着在上面,放在上面。“手注善药”的“注”也是这样,就是把这个药放到伤口上。所以,是敷上,亲手给他们敷上好的药物。
“旦夕自哺农者”,早晚自己喂农民吃。“哺农”,就是喂农民吃饭,然后自己吃饭。这就是农民要不吃,他自己还不吃。所以,先喂农民吃。农民指的就是被打伤的农民了。
“取骑马卖”,这个“取”,所以,大家要注意,古汉语应该有一些词,它都是上下文里面决定了它具体的含义,在这就是牵过自己的马,拿到外面去卖了。
“市谷代偿”,“市”在这个地方是买。买的意思是本来是指的市场买卖的场所,说文解字里面就是说,买卖所之也,去的那个地方,从这个地方引申为,在这个地方作的事情,那就是买和卖。在这个地方是买的意思。买粮食来代替农民交谷子,交焦令谌需要的这些粮食。
“使勿知”,不让外人知道,不让谁,不让所有的人,包括焦令谌,不让外人知道的,“使”后面实际上应该是有一个兼语省略了,使外人不知,使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因此,这个地方有一个兼语的省略,所谓兼语就是作前面“使”的宾语,作后面“勿知”的主语。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淮西”,相当于今天的河南许昌信阳这一代,调驻到泾州的将领。“寓军帅”,这个“寓”,我们曾经讲过的是临时驻扎的军队的主帅,这个人叫尹少荣,是一个刚直的人士,
“入见谌”,去拜见,“入”是进到焦令谌的军营中,“大骂曰:”,大骂说,“汝诚人耶?”,你真是个人啊,这是反话了,意思就是你还算个人吗,“泾州野如赭”,泾州的郊外的田地,已经像红色的赤土一样,这就是“赭”是红色的土,就是大旱,土地都烧干了,烤干了、晒干了。
“人且饥死”,教材上是把原来是饿死改成饥死了,其实,饿跟饿死,还是更接近一点,这没关系,在这儿这个饥死,就是饿死的意思,人都快要饿死了,“而必得谷”,你却一定要得到要获得老百姓,原来说的要交给你的谷子。
“又用大杖击无罪者”,用大棍子打那个没有罪的农民。
这个地方有一个“者”,我们上一节上一次在《定法》这个里面讲过“者”,它的“者”字词组的判定很重要的,它的边缘,它“者”的范围到什么地方?前面用来做它的定语的最前面这一部分有多少?请大家注意。在这“击无罪者”,这个“者”大家可以想一想,它应该管到什么地方。
“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段秀实这位老先生,就是营田官,“段公”,这是对他的一个尊称,是一个仁义,“信”,讲信用的大人。“大人”是有修养的人,而你不知道尊敬他。
“今段公唯一马”,现在段先生只有一匹马。“唯一马”,只有一匹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马钱一卖了,买了谷子来教给你,“汝”,第二人称代词就是你,你又接收了,“取”就是留下了收了。
“不耻”,这个“耻”是一个意动用法。“不耻”,就是不知羞耻,不认为这是羞耻的。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羞耻。所以,“耻”是一个意动。
这是批评他的话,“凡为人傲天灾”,但凡作为一个人,天灾上天的大旱,你只当没看见。“犯大人”,这个是指的段太尉,因为段太尉把老百姓案子判了,拿了给他,念给他听,他不但不听,还骂他,说老百姓怎么敢来说我,然后“击无罪者”,又用大棍子打老百姓,没有罪的人,“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又接收了段太尉他的这样的粮食,使得“主人”,指的就是段太尉。
段太尉是当时泾州的营田官,他就是地方官,而尹少荣他是临时驻扎的军队的主帅,因此,他是个客人。
所以,他称这个段太尉为主人,这是个主客关系,使段太尉出门没有马骑,你将要用什么来在天地间存生。用什么来面对天地,“视”就是面对的,“尚不愧奴隶耶”,这就是在奴隶的面前,你都会感到羞愧的。“何以视天地”,这个“何”是个疑问代词作“以”的宾语,前置的。
这疑问代词作宾语通常是前置的,它作介词的宾语,作动词的宾语,它通常都是前置,我们在后面要专门给大家讲。
“谌虽暴抗”,焦令谌虽然“暴抗”,傲慢不顺从、强盛高傲。“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但是,听到他这个话以后,“闻言”是听了尹少荣的话,非常的羞愧,流汗不能吃,非常的羞愧,流汗吃不下去饭,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说,我最终也不能够去见段秀石。
“一夕,自恨死”,有一天晚上,自己为了这件事情恼恨而死。
“恨”是一个遗憾、悔恨,这个恨,不是仇恨的恨,不是仇恨段秀石而死,而是自己内心受到了煎熬,受到了自己过错的这种懊悔的煎熬而死。
为什么呢?
一个就是“恨”和“憾”,古今汉语的词义是不一样的,大家要掌握,遗憾的“憾”在古代汉语里面,他当“恨”讲,“怨恨”,仇恨的“恨”在古代汉语里面是当遗憾讲。遗憾在这就是懊悔。
这一段是要写,段太尉卖了自己的马,替农民还了谷子。这个呢,是写他这件事情,对于犯了错误的焦令谌大将的道德上的震撼。所以,用的是他的遗憾,而不是说他仇恨的,当然这个教材的也有一个注,至于焦令谌,是否真的是这样去世了,那是这事实可能有出入。
但是,这个段太尉卖自己的马,替农民交谷子,这件事是一定有的,我们前面上一节课已经讲过,逸事状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事实,要是正确的。这个事实主要是讲的段太尉的事情。所以,焦令谌他的死因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好,我们来看下一段。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这是第三件事。到了段太尉,“及”就是到了什么时候,从泾州以司农的身份被征召进京。“司农”是个官职,以司农征,“征”是把官员从地方上调到京城,从下面调动到上面,这叫作“征”,就是征招。
在这当然是被动,被征召到京城的时候,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他告诫他的家族,族人家属,说你们经过祁山的时候,要是碰到了朱泚这个人,万一他要送给你们礼物。“货币”在这儿指的是礼物。你们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接收,“慎”是谨慎。记住了。所以,一定千万不要接受。
“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到了他们的家属经过岐山的时候呢,朱泚果然坚决要送给他们三百匹大绫。大绫是一种丝帛,一种很薄的一种丝帛,比较好的丝帛。“固致”就是坚决要送,顽固的坚决要送给他。
“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太尉的女婿这个人叫韦晤,坚决地推辞,“不得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说的话,就是想不要、我再不要,但是,人家坚决他要,他就不能够实现自己不要这个愿望。“不得命”,就是没有得到对方的允许,于是怎么样,就把这300匹大绫收下了。
“至都,太尉怒曰”,到了京都,太尉生气了说,“果不用吾言!”,你们到底真的还是没有听我的话?果然不听我的话,不按我说的办。“不用”,就是不采用就是废弃,不用我的话,就是不按我说的做。
“晤谢曰”,他的女婿表示谢罪认错,不是感谢,谢罪认错,当然在这什么?是他的一个为自己作一点辩解,他说,“处贱无以拒也”,我的地位很低贱,处在一个低位低贱的这样一个地位,“无以拒也”,我没有条件,没有办法来拒绝他,“无以”这是个固定的结构,就没有办法,我们前面见到过了。
太尉就说了,“然终不以在吾第”,“然”,即使这样,就是这样,“然”就是这样。在这就是说,就算这样了,“终不以在吾第”,到底也不能够把它放到我的家里,“第”是自己的家住宅。
“以如司农治事堂”,就把这些大绫送到司农,就是他的办公室,“治事堂”是办事的地点,就是办公室。“栖之梁木上”,放到房顶的大梁上面吊起来,捆在那,这样他就不会去用它。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朱泚要送东西就不能收呢?
这里面实际上,它也写出了段太尉对当时的政治的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对这些人他们会做什么,有自己的见解,朱泚这个人是要造反的。所以,不能够跟他交往,不能够接受他的礼物。
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果然后来朱泚造反了,朱泚造反,段太尉去世,教材上有注,大家看一看,那些官员们朱泚手下的官员们就报告了朱泚,说段太尉当初,您送给他的这些大绫,他一直根本就没用,他是捆着绑在他们的办公室的大梁上。
于是朱泚就派人拿过来看,“取视”,拿过来看。“其故封识具存”,识在这念(zhi去声),念识的时候,它的意思是认识。念zhi的时候,它是个标志的意思。他以前的故事,从前的封口的标志,还全部保存在上面。
这是说段太尉,他对于当时的政治的一种看法人事的一种看法,预先能够洞察事物的国家政治状况的发展,写他的有远见。所以,在前面我们是看到的就是第三件事。
“太尉逸事如右”,这一句话就是说,总结前面的三件事,逸事状,我写了三件事,这三件事就算就像我前面所写的一样,“右”就是前,为什么?
古人写书写字是从上往下写,是竖写的,然后是从右往左,一列一列的这样写出来,竖的这一行,这一列写过来以后,它先写的就在右边了,后写在左边。所以,古人排名次说左迁,左迁就是写在左边,写在左边,那排名字就排到后面去。所以,“如右”,就是如前的意思。
现在我们来看第八页的最后的这一段。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障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谨状。
这个是段太尉的,最后的结束的,这是写逸事状的一个格式。
“元和九年月日”,“元和”,是唐宪宗李纯的年号,元和九年,就公元814年了,这是他的写作时间。然后是作者,作者是谁呢?
我是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什么意思?
这就是教材上有一个注,“员外置同正员”,就是不是正式的官员,但是,享受跟正式官员的待遇是一样。这就是一个享受某个级别的待遇,像今天的比如说,你担任一个叫作什么级别的一个调研员,实际上他享受一个处级这样的一个待遇。但是,实际上没有权,他不是科长,享受科长的待遇就是这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我们后面在《柳子厚墓志铭》,这个课里面就可以看到柳宗元当时的境遇。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现在社会上面的人来说,这个段太尉,他的行为言行的人都跟他的实际的作为有出入。
“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
认为他只是一个武夫,一时奋不顾身,奋不惧死奋不顾身,来在天下取得自己的名义,不知段太尉所作的事情,像前面所我所说的这样。我曾经在“岐周邠斄(tai,台)”,这是他的活动的范围,就是段太尉曾经呆过的这些地方,曾经经过真定北站马岭,这些都是地名,经过了很多的边防工事,“历亭障堡戍”,都是兵防工事,这个教材上有,大家看一看。
我私下里,“窃”是私下里,喜欢向那些年长的军官,退休的退伍的士兵来打听,他们能够告诉我能够说这些,“能言其事”的主语就是“老校退卒”,这些人退伍的军官和士兵们,他们能够说出段太尉的事情,是个什么样?
段太尉为人非常的和颜悦色,非常的和蔼可亲,经常低着脑袋拱手走路,手捧着这么走路,“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色”指的是脸色。
它的本意就是脸色,其实在这,我们通常今天还说给谁脸色看,他是什么样的颜色,都是不好的脸色。“物”指的就是人,今天还有“人物”,是一个词,人就是物,接人待物就是接人带人。
所以,“以色代物”,就是用脸色来对别人。别人看着他像一个儒者,就是个读书人,文弱书生,但是,遇到了他认为不能够做的事情,通常他认为不合理的事情,他一定要使自己的主张得到实现,这不是偶然的。
为了说明自己前面记录这些事情的准确正确,底下说。
“会州刺史崔公来”,“会”是赶上。现在州中的刺史,就是崔公就是崔能,这是永州的刺史,因为作者当时在永州,他是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永州的刺史崔来了,崔公人“言信行直”,说话守信用,做事很正直,“备得太尉遗事”,他把段太尉的事情,全部都收集起来加以检查,没有疑问。
“或恐尚逸坠”,“恐”是担心,“或”表示肯定的一个不定代词,也许担心,担心国家的史官,写史的时候还有所遗漏,“未集太史氏”,没有被太史是就写国史的人说及这些事情。
“敢以状私于执事。谨状”,敢是斗胆,我斗胆的把我的逸事状,私下里交给执事。这个“执事”,是对于对方的一个尊称。我们在《独之武退秦师》里面有“敢以烦执事”的“执事”这个一样,当然这个执事所指的就是韩愈,教材上有注,“谨状”,恭敬地写下这篇逸事状。
这篇文章当中,它是记载了段太尉的一些优秀的事迹,本身并没有抒情议论,只是具体描写了段秀石的沉着机智,不畏强暴,爱护人民,这样优秀的品质。
实际上也对当时的安史之乱之后,那些拥兵自重的新军阀们,对于人民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揭露。因此,体现了作者对于当时的社会状况的忧虑,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这种愿望。
这个呢,我们在这篇文章里面,我们学到介绍了行状、逸事状,相关的知识,我们也了解了一些,“以、而、是”,这些虚词的一些具体的用法。
我们还分析了课文当中出现的词类活用的现象,名词作状语的现象,这些对我们后面学习古代汉语的语法都是很重要的。
所以,请大家在课后做一下相关的练习,一个就是把教材,这一篇课文里面词类活用现象我们归纳一下,拿出来分析一下。
再有一个请大家,把第五页的这一段,“先死……”,一直到第六页,“一夕至恨死”,这一段的大家翻译成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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