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不喜欢却还在用的东西
比如一段将就的恋爱关系,两人明明都已经对彼此产生了厌倦,却仍然不肯放手。这种潜在的负能量,对人的精神消耗更大。物品同理。
一般我们不喜欢,却仍然在用的物品,不外乎这两种情况:
不喜欢,想丢掉,但实力不允许;
不喜欢,想丢掉,实力也允许,就是想凑合着物尽其用。
第一种情况,举个例子:有个小姐姐,非常想要一款LV的包,但她月薪不及LV包价格的零头。
于是她不开心,对自己现在背的普通包包越看越不顺眼,想丢掉,怎么办?
小姐姐只有两条路,要么提升自己的价值买得起
LV,要么降低自己的心态,想明白自己现在的包包,也是功能美貌样样都有,哪里不好。否则,一边得不到,一边还抱怨,她就只能终日背着一个和她格格不入的“敌人”在行走了。
第二种情况,物尽其用是对的,但若在不喜欢的前提下凑合着用,实在是对自己的贬损。
如果觉得认可物品的价值,就开心愉快地与物品建立起使用关系;
如果觉得这个物品就是凑合,那说明你认可自己应该有更好的对待,那就丢掉。在你一直向上向前,变得更好的道路上,与它告别,切断它对你的牵绊。
一个物品,是为了让我们更轻松、更舒适,才有存在价值,这才是物尽其用的真正含义。
这样说来,我们明白了物品和人的关系之后,好像也突然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同理。宇宙总会将相同的真理藏在各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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