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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区块链 + 稳定币”技术来提升资产证券化市场运作效率 #

如何用“区块链 + 稳定币”技术来提升资产证券化市场运作效率 #

作者: 纳兰少 | 来源:发表于2019-03-08 14:46 被阅读3次

资产证券化(以下按惯例称 ABS)如今在我国已经取得了良好发展,据国金 ABS 研究院的统计,2018 年 1-9 月,ABS 市场新发行产品规模共计 11,935.67 亿元,达到 2017 年全年发行量的 82%,同比增长 37%,继续保持高增速。从各监管部门主导的产品类型来看,信贷 ABS 和企业 ABS 平分秋色,市场份额各在 47%-48% 左右。与业务的高速增长相比,ABS 的发行周期依旧较为漫长,主要因其业务牵涉方较多且有大量线下环节。

由于 ABS 业务本身有低频特点,2018 年 1-9 月信贷 ABS、企业 ABS 分别发行 94 单和 386 单,月均不足 54 笔,即便加上发行过程中的各种交易,也完全符合“低频”标准,适合通过区块链技术提升市场运作效率,但是这种提升不应是个别机构间的合作,而应当从整个市场着眼,由监管机构推动行业层面市场基础设施的完善。

本文拟从这个角度阐述采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市场运作效率的设想。

ABS 业务介绍

ABS 是一个很复杂、链路很长的业务,参与方可多达十余个,以银行间 ABS 为例,业务流程简单介绍的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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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 的基础资产是基于债权人(即发起人)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是将这种债券债务关系通过证券方式转让其收益权和所有权给第三方,从而优化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提升流动性、加快资金的回收和运转效率。发起人通常会先联系好本次发行的受托机构、承销机构等相关方,然后将基础资产包装后,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资产评级,然后向监管机构提出发行申请,获得审批后进入发行流程。

发行流程中发起人与受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受托机构会针对本次发行的资产建立“特殊目的载体(简称 SPV)”,发起人将基础资产打包出售给 SPV;受托机构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法律评估、资产评估等证券包装工作;聘请资金托管机构进行资金托管;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合约,由承销商向投资人进行债券销售,将取得的资金支付给 SPV,再由受托机构支付信托对价给发起人,发起人就获得了通过 ABS 方式出售资产取得的收融资。

ABS 存续期中,受托机构一般会聘请贷款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核算、收款等工作,贷款服务机构通常将资金归集给资金托管机构,由其核算并支付证券本息,资金经由登记结算公司(中债登)支付给投资人。完整的 ABS 链条会包含这十二个参与方,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征信机构等。

上述为 ABS 的发行过程,也就是一级市场发行过程,整个过程中主要参与方几乎都以线下方式沟通,一般在提交审批前的设计阶段就会长达 50~60 天,监管审批过程通常也需要 20 个工作日左右。发行之后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二级市场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整个市场的效率提升和基础设施优化很难由单个或者少数市场参与者推动,而必须由监管机构牵头,整个行业联动,才能产生实质性改变。

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一般性改进

由于市场参与方之间多数都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因此,即便不改变任何流程,仅是实现联盟链形式的行业平台建设,提供主要流程的线上化和信息共享(尤其是底层资产信息)就已经可以大幅改善行业现状。

ABS 业务的发行链条和核心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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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性改进思路,实现以区块链数据库为基础的联盟链平台即可,将关键业务流程和核心数据转移至链上。基本的业务方案如下:

(一)基础资产信息上链。首先是债权人(发起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信息,主要为借款合约信息,该部分其实涉及了区块链最常为人诟病的部分,即原始信息的真实性。ABS 目前主要为信贷 ABS 和企业 ABS,前者是银行将自己的贷款打包做 ABS,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部分相对可信度较高,联盟链平台如能直接接入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数据本身的可信性是有保证的;企业 ABS 则涉及较多的真实性问题,需要提供各类合约证明。熟悉供应链融资领域的读者应该会比较了解,仅靠区块链技术是很难解决真实性问题的,因为区块链主要的强项是防篡改,尤其是在本节讨论的一般性改进方案中,只能靠上传合约附件信息、尽调信息、法律状况信息等辅助信息综合判断。

(二)ABS 发行审批上链。基础资产信息上链后,联盟链平台应支持发起人通过平台向监管机构发起审批申请,而审批结果也应及时上链。

(三)ABS 发行过程上链。现有联盟链平台的能力基本可满足将发起人与受托机构、受托机构与承销机构、受托机构与资金托管机构、受托机构与服务机构、承销机构与投资人之间的交易过程采用区块链方式进行记录。由于基础资产信息、评级信息、律所调查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调查信息等都可以在平台上公开,能够方便投资人更好地了解基础资产信息,提高信息透明性和安全性。

(四)ABS 存续期管理上链。发行结束后,ABS 进入存续期管理。受托机构与贷款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约、借款人向贷款服务机构归还贷款的信息、资金托管机构归集资金并经中债登向投资人返还证券本息的信息,及上述相应的业务过程,都可以通过联盟链平台实现。在主要业务流程上链的前提下,审计工作也能获得改善。

上述一般性改进方案目前国内常见的联盟链平台都有能力实现,无论是以 Fabric 为基础的,还是国产的 FISCO BCOS 等,都具备实现能力,后者的 AMOP 协议还可以实现更为灵活的参与方间沟通方式。尽管 ABS 是一个非常低频的场景,但由于 ABS 发行过程需要传递大量文件,因此,诸如基础资产涉及的贷款合约、申请审批材料等大宗文件还是应当采用 Hash 上链的方式更为合理。

这种一般性改进方案主要还是借助了区块链技术对信息传递的加固能力,从而提升平台的可信性,解决了互联互通问题,但与非区块链技术方案相比,也很难说有明显的优势。

基于“区块链 + 稳定币”技术的改进性方案

区块链是一项可以通过提升信息可信性来减少中间环节的技术,如果监管机构和行业主要参与者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技术优势,则可以大幅提高 ABS 运作效率。

(一)角色的精简

在不采用全流程自动化这种过于理想的视角的前提下,从 ABS 发行链条看,作为基础资产的“父母”,借款人和发起人是必不可少的;监管机构、中债登作为市场行为的管理者和特殊的市场参与方是必要的;SPV 在 ABS 中承担了风险隔离的重要任务,因此受托机构作为 SPV 的管理者也是必要的;贷款服务机构负责 ABS 存续期的主要运营工作,因此也是需要的。那么,其他参与者呢?在平台建设的不同阶段,很可能一些参与者会消失或者逐渐不那么重要了,请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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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贷款服务机构目前多为大型商业银行,其自身就具有足够的归集能力,尤其是在信贷 ABS 方面,对于银行而言这就是个出表行为,其贷款方面的管理并没有太大变化,因此,在联盟链平台的“加持”下,资金托管机构存在的必要性是第一个要被讨论的,毕竟,它是很明显的一个中间环节。

其次,当平台完善到一定程度时,作为债券销售过程推动者的承销商的作用也可能被削弱。作为低频交易,ABS 的撮合压力是比较小的,平台完全有能力进行交易撮合从而替代承销商的作用。这一替代实际上与市场的信息充分披露有直接关系,熟悉金融领域的读者可能很快意识到,这已经非常接近 P2P 市场的形态了,区别就在于监管机构的直接管理和 SPV 特殊的风险隔离作用。

再次,随着平台功能的建设和信息的累积,诸如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性机构,基于信息不对称、不可信而提供的尽调、增信等服务,是可以逐渐被平台的能力替代的,这方面已经不是单纯的“畅想”,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块链技术的“热衷”已经可见一斑了,区块链技术的自审计性、防篡改能力是对这些传统行业的挑战。当然,彻底替代这些服务机构,还需要平台能够与征信系统相连,并基于“数字身份”等技术提供对“老赖”的识别和记录,以对恶意违约者进行惩戒。此外,也需要平台向供应链领域进一步延伸,以更好地解决企业 ABS 的合约真实性、结构复杂性问题,由此,我们也可以窥见一个基于区块链技术或区块链理念运转的经济社会可以产生的高效性。

角色精简、环节压缩是区块链技术对商业活动效率提升的主要手段,通过这种方式,交易成本也会明显下降。

(二)通过稳定币进一步润滑业务过程

上述方案中有一个问题没能够解决,那就是联盟链平台无法独自完成交易过程,资金的划转只能在链外,从效率的角度讲,仍存在一个较大的优化空间。非区块链方法大多无法实现业务和资金的一体化处理,仍然需要将平台业务和金融业务分成两个体系,但是区块链技术在这方面是可以实现一体化处理的。

笔者在去年的《新“汇通天下”:用稳定币实现跨境支付方案》一文中曾对以银行为主体发行稳定币并用于跨境支付的方案做过详细介绍,本文不再赘述。相比私人机构或交易所发行稳定币,由国家指定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稳定币的好处在于可以更好地解决发行机构的可信性和发行规模问题,也可以有更为广泛的发行和流通渠道,而按照“1:1”固定比例兑换的稳定币不会有价格波动,适合作为可交易的数字货币形态。注入稳定币后的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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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稳定币后,ABS 链条中就可以流通稳定币作为平台上的法币代表,从而实现平台的完整性。发挥稳定币可编程货币的优点,平台功能可以进一步提升,比如登记结算功能、资金募集与返还功能甚至 SPV 管理将具备实现自动化的基础。如果方案能够作为监管机构牵头推进的平台加以实现,则自动化程度的提升意味着政府职能的透明化、公开化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以及交易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平台功能的进化可以使信息更有效率、更加安全的传递,不仅提高商业效率,也会充分提高监管效率。当然,本文提出的稳定币方案仍然“多余”了一个独立的兑换过程,如果法币本身实现了数字货币化,那么本方案也可以进一步优化为直接采用法定数字货币的方案,这也是由银行发行稳定币的优势。

日前,摩根大通宣布其正在推进一种稳定币方案,拟通过稳定币方式改进跨境汇款等金融服务,稳定币作为当前货币形态与未来数字货币形态中间的一种过渡方案,还是非常值得探讨其应用价值的。

对于采用区块链技术去改善一个现有业务领域而言,全面性设计和中间环节的减少是必须要认真考虑的,而加入可靠、稳定的数字货币应用方案也是发挥区块链价值时值得去探索的。本文根据个人理解提出了采用“区块链 + 稳定币”技术提升 ABS 市场运作效率的一般性方案和改进性方案,也算是对不同深度的区块链业务方案的一个比较,权供各位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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