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座城市一晃已经10几年了。
买了房和车,有了孩子,一切都安定了下来。
可是唯一不习惯的就是我不习惯这里吃的东西,多少次梦回故乡的小吃。
每次回去前,就列好了清单,约朋友把想吃的小吃都吃一遍才过瘾。
尤其是这次孕吐,我就愈加怀念家乡小吃的味道。
但这里买的社保老家也报销不了,到时候生育险也麻烦。
想想还是算了吧。
对比起来,大城市确实有更多好玩的,可是再多好吃的,都不如家乡味。
他乡仍成不了故乡。
只能安慰自己我心安处就是家,这里有老公和孩子,有他们在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你们呢?是在他乡还是故乡?
会一直呆在他乡?还是赚够了钱就打算回故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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