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故乡

作者: 召含 | 来源:发表于2018-07-13 02:04 被阅读0次

        看到“他乡,故乡”四个字,脑子竟一时有些空白,不知该从何处落笔。字自然是认得的,否则几十年的中文真是白学了。

        这“乡”字,繁体写作鄉 , 左边为乡字,右边一个郎。打开电脑,点击谷歌,在搜索一栏里输入“乡”,可以查到的解释包括:“地方行政区划,乡村,出生地,祖籍,处所”等。特意翻了翻手边的《辞源》,得到的解释与网上查到的大相径庭, 为“行政区域单位,地方处所,城市以外的地方,家乡”等。我又顺手查了一下“郎”字,其意为,“地名,官名,汉魏以后对少年的通称,女子对情人的昵称,仆人称主人为郎,姓”等。根据八八版《辞源》的注释,这一称少年为郎的用法,是始于周瑜的。八八版《辞源》摘录了《三国志》中的一句话:“瑜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其周郎”,意思是,周瑜当时年方二十四岁,位于吴中的人们都称呼他作周郎。画龙点睛般,单单个“郎”字,令一意气风发,运筹帷幄的翩翩少年,跃然于纸上。 这是当年的时尚,也极其引领潮流。也许二十四岁的人还被人家称为少年,岁数有些偏大。但自周瑜之后,少年皆被称为郎;少年远行离家,便作乡(鄉)。想来那郎应是头顶高髻,身褂长袍的模样,即使那袍不及履,但也绝非是现代人穿的大裤衩、灯笼裤。不是说简单随意不好,是缺失了想象中的飄然美感。汉字的美妙就是这般吧?一个字便能生成一幅画,其栩栩如生总令人浮想联翩。

        顺便提一下,这本《辞源》是我出国伊始便一直携带在身边的。虽然用的时候并不多,放在身边随时能看到却很踏实。当年首次出国时,大箱子里装了几本平时家中书架上的书,在机场却超了重,几乎被罚尽当时我包里带的所有美元。掏钱的一刻,我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某时某地,吃饱肚子才是当务之急。更何况,我带的闲书居多。我的这本《辞源》合订本是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商务印书馆第四次印制的,第一次印刷是在一九八八年。

        当年装着《辞源》出国时的想法很简单,一本《辞源》合订本,所有的汉字几乎都囊盖于其中!在当年那个没有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时代, 我不用发愁提笔忘字,况且专业学的不够精深,还有工具书能稍加辅佐。彼时年轻的大脑里有各种怪异的想法,唯独没有多余的空间去考虑他乡,故乡。

        要说早期的我,对于“乡”一点概念都没有,也不够准确。“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当年学读这首《回乡偶书》时,大概正值小学四五年级,老师在讲台前来回地踱着步子,手里擎着课本,逐句地解释给坐在课桌前的我们听;讲罢,便要求大家回去抄写默诵,第二天要在课堂上抽查。短短一首七绝,并不难懂且易记。 背的时候,还使劲回忆家里远客而来的一些场景。只是那会儿的自己,心智均不够成熟,与《红楼梦》里看见佛手便想拿来玩的板儿无大异。 见到家中有客人,只是腼腆地问候一声,转身便是笑闹如往常,连人家的来处都没好意思去打听,更哪里懂得客人心内,“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暗中悲凉!

        后来,上中学时读到郑愁予、余光中的诗,心内欢喜,好似见到一些久别重逢的事情。但是那会的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些诗是怎样的好法,只知道那类的诗歌并不能常常读到,况且自己根本也是写不出来那份流离沧桑;就是照猫画虎一番,也跳不出“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路数。

        那时的我,还挺迷恋三毛的散文,一心羡慕她的散脱自在无羁绊。她的那些关于异域风情的描绘与感受,都为少年时代的我打开了一扇扇的窗,飘进窗口的空气新鲜异常,西班牙、撒哈拉...窗外的风景旖旎多姿气象万千,每个地名都是故事,充满着神奇的诱惑。

        及至有那么一天,自己去国离乡,且非那种“一去二三里”式的,一飞便是大半个地球。待到离家的新鲜兴奋都烟消云散得差不多后,打开半空的冰箱,我望着摆在其中架子上的速食与罐头食品,便没出息地想起要给远在北京的家人打个电话,抓起听筒才意识到地球的另一端已是进入子夜时分。就是那般,自己在心里也没有仔细地想过,什么是故乡,什么是他乡。

        那段时间,因为读书工作的缘故,搬过数个居所,自己心中默认的家,始终是在海的那一边,有着爸爸妈妈与家中亲人的地方。一直以为,出国只是一件暂时的事情,游历够了还是要回去的。仿佛人在很年轻的时候,所有的哀愁悲伤都消散得很快;更何况,课业的压力以及后来工作家庭的繁忙劳碌,也让人没有太多的时间与空间去叨念诗意乡愁。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每逢过春节,我除去与国内的家人朋友煲电话粥,便会放费翔唱的《故乡的云》来听。八十年代,费翔在春节晚会上连唱带蹦《冬天里的一把火》,其洒脱俊朗不知颠覆掉多少青涩女孩单纯的梦想。当年那个寒假过后,女生们凑到一起七嘴八舌,几乎所有的话题都是围绕着费翔而展开的。而实际上,他演唱的另一首歌《故乡的云》,才绝对是饱含个人情感的倾情演绎。记得当年他在唱《故乡的云》之前,特意向现场与电视机前的观众介绍他那一直在大陆生活的姥姥。老人家身着朴素的灰色冬衣,戴着一副旧式眼镜,同回乡探望她的女儿,费翔的妈妈,围桌坐在一起。费翔演唱的时候,眼中几乎始终含着泪水。而真正看懂他眼中的那些星光熠熠,我几乎是用了自己近半生的时光。

        伴随着自己在异国居住的时间愈长,曾经如青葱滴水的年龄不断地被加法,不常见面的父母也跟着年华的流逝而逐现老态,我慢慢地开始体会到什么叫做“游子情怀”;或者说,是自己慢慢地意识到,长时间远离家乡与父母,是怎样的一种失落与惆怅。自己的每次探亲与离别,对于年岁趋高的父母而言,在身心上都是一种沉重的载负。那些长时间的期待,短暂的团圆美满在瞬间被抽丝剥离,空留予老人们的,是不是全部皆为冷清的思念与回忆?还有接下来的又一轮期盼?而我,又很难说服他们抛弃自己住了大半辈子的家,脱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与朋友邻居,搬去陌生的异国他乡与我同住,享受一份带着失落感的天伦之乐。

        我大概从此只能这样,逡巡于地球的两端,通过网络、电话和飞机与他们保持着不间断的联系。离开家乡渐久的人是否只能如此?我生在一个古老的东方城市,少年离开,半生成长于另一个完全不同于家乡的地方;而自己的世界观在离开的时候还未真正定型。我的那个“乡”原来已经不能简单地用“他乡,故乡”来概括归纳。

        美国,她应该是我的第二故乡,是我真正开始认识世界、独立生存的地方。而北京,她是我的出生之处,是我有着美好童年与少年的地方。那里有着爸爸妈妈,还曾有爷爷和奶奶,他们是最无私疼爱我的亲人。

        只是,有时我还是会迷失。如今的北京,早已不是我离开时的模样。她的变化,让回到那里的我有种恍若置身异域的感觉,尤其是身处以前从未去过或很少去的地方;在那里,尽管耳濡目染的是熟悉的言语,在心灵上,我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客。北京的发展,令其愈来愈都市化商业化与大众化,林立的高楼如同壁垒,在某种程度上与纽约越来越接近,少了些记忆当中,冬天红墙根下投射的暖阳,夏季槐树荫处摇着蒲扇的从容。我端着相机拍摄的那些支离片断,更多似一个旁观者的冷静记录。

        写到这里,想起冬天在北京雍和宫地铁站里遇到的一桩小事情。那是个临近十一月末的日子,天气很冷,还有些刮风,地铁站里的温度却不低。当我正准备刷乘车卡离站的时候,手中捏着的塑料卡片,不偏不倚地被旁边走过的女子挥包击落于地,她的包很大,可能也很重,或许她并不知晓身外发生的小事故,甩甩头发,径自徜徉而去。我心中不快又颇为无奈,俯身去捡拾那被碰到一丈开外的乘车卡,类似的事情回国频频遇到,也是有些见怪不怪。

        刷卡的时候,望见旁边站着一位穿着亮黄色冬衣,满头银发的老妈妈。 那件颜色鲜艳的御寒服穿在她的身上有些过大,几乎罩住她人的一半,整张脸都好似被衣服烘托着,红扑扑的。她笑眯眯地望着我,满口的京腔:“没事!拾起来刷一下就行啦!嗯,就那么刷一下…好啦!” 眼光平和又温暖,就像看着自己的女儿,竟让我的心中瞬间涌起许多莫名的感动,不好意思地冲她笑了笑。心下默念,也许这才是我原来熟悉的北京!是我大冬天冒着刺骨寒风,神经病一样,走街串巷寻找的久违的家乡感觉!

        也许是当时一切发生的太突兀,也许是我不想再继续扮演异乡客的角色,我居然没有如同以往掏出手机,拍下那令我思绪起伏的地铁站。只是仿佛回到很多年前一样,双手插兜,步履轻盈地向街头迈去。

        若是此般一路想来,我应该算是幸运的,是拥有两个故乡的人!一个故乡眼望着太平洋,一个故乡依偎着大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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